连日来,一条指责大同市浑源县城建局原局长王青峰身家过亿,入狱后收钱批条改建工程的帖子在网络爆红。发帖人称大同市浑源县城建局原局长王青峰大肆贪污腐败,在被检察院带走后竟安然无事,实在是史上最牛的城建局长。浑源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浑源县县委宣传部佟副部长称,王青峰在职时毫无疑问存在经济问题,但网帖所爆出内容却存在很多水分。(《广州日报》7月24日)

  老百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官员腐败案件,大都比较关心,也有权利关心。这是一种可贵的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的民主热情。而自从有了网络,他们中的一些人,会通过网帖的形式发表意见交流看法。这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处角度不同等多种原因,网帖内容存在水分,出现夸张、夸大甚至失实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这只能说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一些具体事件上,难道就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少作为、不作为没有任何关系吗?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在对待处理网络舆情时,要么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么不予正面回应,顾左右而言它,甚至暗地里封杀。就事论事,具体到浑源县城建局原局长王青峰经济犯罪案件上,如果浑源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认为网帖所爆出内容存在很多水分,那为什么不直接拿出的“干货”,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呢?可我们从相关新闻报道里,除了看到今年4月23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霍永宁曾在市人大会议上汇报过王青峰一案,称王青峰滥用职权少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2.9万元,被作出有罪判决以外,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干货”了。而即便如此,对王青峰的“有罪判决”到底是怎样一个判决法呢?佟副部长接受采访时表示,王青峰肯定有经济问题,否则也不会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但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县里并没通报,但对其作出了免职处理。

  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该通报的情况不通报,政府官员的经济犯罪,并非政府内部的“私事”,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政治才透明。按常理,王青峰的“有罪判决”,显然不会只是因为滥用职权少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2.9万元那么简单、单纯。因此,假如当地政府把王青峰经济犯罪案件看成是政府内部的“私事”而习惯性“遮丑”,即使是王青峰经济犯罪没有那么严重,但是,缺少了官方公开的信息公布,一些人想象力自然要发挥作用,也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身家过亿”的网帖出现也就成为可能。

  因此,面对即使存在很多水分的网帖,作为浑源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佟副部长,需要的不是责难,而是首先应该检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做得如何?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已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在王青峰经济犯罪案件上公开的“干货”是否太少?甚至是有没有“犹抱琵琶半遮面”,有意遮蔽、掩盖真相的问题。如果佟副部长能够回答清楚这些问题,不仅用不着去担心网帖所爆内容水分多,而且还能真正感受到信息公开、透明带来的政府公信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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