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3年组建以来,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建设“阳光政务工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新进展,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商务部组建后,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具体要求,全面清理所属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并结合履行我入世承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开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截至2009年5月,商务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从82项减少至53项,项目取消幅度达到35%。在此基础上,商务部把行政审批行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将行政审批的依据、要求、过程、结果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了政务公开的着力点。
二、建立政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办公模式
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2006年上半年,商务部党组研究决定,在部机关办公区设立220平米的政务大厅,启动政务公开现场办公。2008年,又启用了新政务大厅,现场公开的工作环境和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截至2009年5月,已有14个司局的100多项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公开办理,其中涵盖了行政审批、公共事务管理、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常驻外派人员及家属手续办理等各个方面,日均接待办事人员120余人次,日均受理或办结300多件行政事项,有效发挥了“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效能。
三、建设在线办事系统,强化网上审批和网上信息公开
在现场公开办事的基础上,商务部积极研究网上审批、在线办事,制定了将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上审批的工作计划,在商务部网站开设了“政策发布”、“在线访谈”、“公众留言”、“公众邮箱”、“征求意见”、“信访指南”等多个专题栏目,建立了5个综合数据库,建设了“在线办事系统”,整合了行政审批、在线上报和在线查询三大类120多项业务,已基本建成较为成熟的政务公开网络平台。2003年以来,商务部政府网站连续6年在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部委网站第一。
四、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7年4月2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商务部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实施准备阶段,认真完成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提出保密审查要求、制定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为《条例》的如期实施奠定基础。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商务部将编制完成的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并在政务大厅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服务窗口,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2008年,商务部共接到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52例,涉及外资与进出口数据、零售业市场管理、国际劳务合作等各个方面;接听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000多个,涉及生猪屠宰、成品油经营管理、反倾销调查公告等方面。2009年,又受理了23例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效申请11例。对于上述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商务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时效规定予以答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媒介的信息公开作用
商务部也十分重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影响范围。2007年,商务部拟定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解读商务形势和政策。同时通过编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发布相关法规政策信息。今年前5月,已发布《文告》33期,公布政策法规22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吹风会20次,较好地向公众解读了商务部业务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