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有了知情权,群众才能更好地履行参与权与监督权,政府也能更好地利用群众的智慧去完善各项事务,政务公开是完成这些的必要前提与条件。

  去年5月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特别是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国计民生的一些信息,必须公开。今年两会前夕,温总理在和网民在线交流时也说:“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力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 总理的这句话实际上道出了政务公开的意义所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国务院在去年年底出台4万亿元投资计划。对这一经济刺激计划,一直以来社会都非常关注,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公布详细的投资清单。应该说,群众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而具体负责制定该计划的国家发改委亦没辜负群众的要求,其多位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场合多次介绍4万亿元投资计划。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公布了4万亿元投资构成,并特别详细介绍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人民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人民把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委托和让渡给政府,政府在行使这一权力的过程中,则必须对作为委托人的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成为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然而,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双方目标与利益的不一致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责任的不对等等情况,代理人极可能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优势,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来。所以,要有效实现人民的利益,就必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高度透明的信息是人民参政议政、有效监督政府的条件。

  但就政务公开而言,我们的情况并不很理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细致,让群众如雾里看花;三是从部门利益出发,公开内容避实就虚,形式主义严重。这里的原因主要是,虽然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但受传统行政方式的影响,政府还没有做好政务公开的心理准备,因此,我们也就看到,常有公民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政府公开信息,但往往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就被有关部门以种种理由拒绝。

  金融危机打乱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要共克时艰,就必须信任人民、依赖人民、团结人民,为此,必须向人民公开受危机影响的情况,因为只有让人民了解困难所在,才能激发人民的智慧,找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办法。何况4万亿元政府投资不是一个小数目,无论资金来自财政、银行,还是国债,其最终的买单者都是人民。如果找出各种借口——借口是很好找的——不向人民公布其具体用途,即使不出现腐败情况,也极可能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巨大浪费。

  所以,危机时期更要向社会公开政务,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当然,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来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使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它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只要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就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公共财政的建设。

  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人民群众重要的民主权利。要使得这些权利不折不扣地落实,就必须提高现有的政务公开的法制化水平,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在这方面,发改委开了一个好头,希望中央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能够及时跟进,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常态。(作者系《学习时报》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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