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安新闻发言人:走出记者专好找茬添乱认识误区

  【新闻背景】2008年3月5日上午9时,一名犯罪嫌疑人持爆炸物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劫持一辆旅游大巴,以车上外国游客和翻译为人质与警方谈判,要求换乘车辆前往机场。

  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等领导坐镇西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同一时间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王锐在省厅协调指挥。当日中午12时36分,载有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行驶至机场高速收费站附近,经多方劝说无效,警方果断将其击毙,人质安然无恙。

  突如其来的西安人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战斗结束,警察正擦去额头上紧张的汗水,新闻媒体之间的激烈竞争才刚刚开始。谁最先获得最详尽的信息,谁就将赢得主动———嗅到线索的诸多新闻媒体,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与此同时,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早已做好充分准备……

  回避媒体是不明智做法

  2005年,陕西省公安厅成立了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李元博出任副组长。“新闻发言人这个岗位可以这样概括:喉舌、形象、桥梁。”

  李元博解释,喉舌是代表公安厅,及时向群众发布公安机关正在做什么以及将要做些什么等信息。在他看来,新闻发言人还是省厅的形象,要更多、更好地说明本部门本行业;同时,新闻发言人还应该是一个桥梁,要及时收集民情,并把各种声音及时汇合起来,供有关领导决策和思考。

  新闻媒体喜欢炒作,专给我们找茬,给工作添乱,记者好像洪水猛兽……在一些民警眼里,媒体来了能躲就躲、能不说就不说。

  “认为新闻媒体监督是‘无事找事’,不敢直面新闻记者、有意回避媒体监督、主动放弃讲话权利等,是不明智的习惯做法。”李元博阐述自己的认识。

  “小舞台大世界”,新闻发布机制自建立起来后,在陕西公安系统里有着特殊的定义:克服过去等、靠的做法,主动出击,不间断地向新闻媒体“喂新闻”。满足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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