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5月1日开始实行,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根据《条例》的解释,规定中的 “电子公告服务”,就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广州日报》5月1日)

  实行论坛实名制,其目的在于遏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网络毒瘤”,但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其遏制效果未必很大,但其对互联网言论环境很可能造成根本性的伤害。

  论坛实名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不利于保护发言者的隐私,二是不利于批评的自由、不利于网络监督,三是有可能被权力部门滥用。如果互联网完全和现实生活等同,谁还敢透露自己的“心声”?还有多少人敢于举报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匿名发帖反映问题,都可能招致“跨省追捕”,实名制发言,难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你永远不知道,哪一句话会得罪哪些部门,又有哪一句话,会被无端认定为 “谣言”而招致惩罚。

  也许,有人会认为,实名制也可以自由地批评,但这终究是一种理想情况,地方法规不能无视现状,而用理想代替现实来立法,从这个角度看,我以为,推行实名制的前提,必须是严格规范权力部门的权力滥用,从“王帅”案来看,让有关部门的权力得到制约,让有关部门客观看待互联网的批评意见,远比实现互联网实名制更为迫切。

  归根结底,谣言产生的根基并不在于互联网,也不在于实名制缺乏,生活中也随处可见谣言。谣言产生的根源有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发布机制的不完善,因此让谣言有了滋生的土壤。二是个别人素质低下,以散布谣言、打击报复他人为“能事”、“乐事”。但重要的是权力部门的信息公开,而不是网民的身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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