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信息查询点”授牌仪式在省政府办公厅举行。省政府秘书长秦正、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王红章出席。

  为了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和省政务大厅设置省政府信息查询场所,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现已初步建成。今天举行了授牌仪式,这表明政府3个信息查询点即将正式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也表明省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完善。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省政府秘书长秦正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化运作。省政府信息查询点是发布省政府信息的重要窗口和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不仅有利于公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也有利于推进政府机关强化服务职能、改进工作方式,畅通政府与公众联系渠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利在全社会、受益千万家的重要工作。因此,努力做好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是各查询点主管部门和查询工作机构的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义务。各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息查询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岗位责任、查询接待、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努力提高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查询点所需的工作经费,请各部门列入年度预算报省财政核定。省政府政务信息办要做好各查询点信息资源保障协调以及信息查询的考评工作。

  二是要以便民服务为核心,不断完善查询服务功能,提高查询服务水平。各信息查询点的核心工作是为公众方便、快捷的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群众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是衡量查询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各查询点要经常保持与政府系统网络,特别是要保证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顺畅和快捷,首先要满足公众对国家和我省重要信息的查询需求;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网上查询政府信息方法和途径的咨询工作,设身处地为公众查阅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公众所提出的信息查询服务意见和要求,要及时研究改进或设法予以满足,对本单位解决确有困难或一时难以答复的问题,应及时与政务信息办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或请其协助做好解释工作。省政务信息办要协助各查询点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其运行通畅;要继续督促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部门职责、概况等基本信息的同时,依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充实本部门网站内容,以满足公众的查阅需求。

  三是要依法做好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公开条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有三个方面需要我们特别注意:一是查阅点可供查阅的政府信息,仅限于《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明确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查询点不受理未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查询这些信息的,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三是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是政府机关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无偿服务,各查询点不得向查阅人收取查阅费用。查阅者若需要打印、复印相关信息的,各查询点可按照本单位现行的相关规定,收取所需费用。

  省财政厅、文化厅、省档案馆的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以及省档案馆政务信息查询中心、省图书馆、省政务大厅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也出席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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