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政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立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政府,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理念、政府组织模式与工作方式。这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进行的理论探讨,即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市场经济已经在全球取得主导性地位。而这种新的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模式应当是服务型政府。这种理论给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即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公民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该理论还就服务型政府与管制型政府进行了比较,诚如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所说,管制型政府不是只有管制而没有服务,服务型政府也并非就没有管制,这两者之间的核心区别在于:究竟是官本位还是民本位?究竟是政府本位还是社会本位?究竟是权力本位还是权利本位?
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进“三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行政审批。一是“减政”。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机构数量有所减少。探索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减负”。全面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律取消。实行严格的目录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不在目录范围内和没有收费许可证的一律不收。三是“减支”。坚决落实好国务院“约法三章”、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消费只减不增要求,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开展“三项治理”。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强化效能问责,对搞“四风”,以及损害政府形象和基层、群众、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坚决进行问责。
着力整治“吃拿卡要”现象,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梳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着力整治优惠政策不兑现问题,认真梳理并落实各级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措施,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兑现、不落实的严格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