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欲借助云计算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方式转变,助力电子政务摆脱“花瓶”角色。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提高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意见》要求,山东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专业云服务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和灾备中心等资源,搭建适应“省市平台、多级应用”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架构。
 
  《意见》给出了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用3至5年的时间,建成适应省、市两级电子政务需要的云平台和统一的灾备中心,完成各级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解决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建立政务大数据应用系统,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协同管理效率,为山东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四点细化目标:一是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支出。基本消除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基础设施利用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85%以上;信息系统建设周期缩短一半以上,年度财政支出降低60%以上;大幅减少机房用地面积,强化节能降耗设计,促进节能减排。二是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省、市两级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到2016年,政务部门间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达到80%以上。三是全面提高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推动电子政务发展向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模式转变。力争到2020年,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在云平台上的比例达到98%以上,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全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信息化覆盖。四是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建设整改等制度,建成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至于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云服务购买问题,《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指示。即在购买方式上,省直机关云计算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所需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具备条件的市,可参照省级云平台服务模式,建设市级云平台,并将云服务逐级向基层延伸。不具备条件的市,可接入省级云平台或就近接入其他市的云平台。涉密信息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施。
 
  根据《意见》,山东今后将围绕9个方面,加快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主要集中在加快推动云平台建设,开展云平台的建设和试点应用,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实施业务应用系统的部署和迁移,推进基于云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建立云平台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云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制度等。
 
  省直机关业务应用系统迁移离不开资金和安全双重保障。为此,《意见》从推进、管理、资金、安全、培训等5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资金的落实到位,《意见》要求建立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归口管理机制。对于申请财政投资的新建和更新改造的省级电子政务业务系统,以及现有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或托管项目,须经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估审核。组建山东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建项目进行严格评审论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省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审核后的项目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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