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砖、防火墙、博客、电子政务、论坛……这些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网络名词。回望广州依法治市工作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细心的人会发现,网络这种现代技术产品,在广州打造“法治之城”中写下了浓重的一笔。解读这些网络名词,可以窥见广州打造“法治之城”的历史进程。
开门立法欢迎网民“拍砖”
拍砖:原指用板砖拍人、打人的意思。“拍砖”用在网上,是指把带有批评、抨击内容的帖子作为“砖头”,“拍打”对方。一般指发表与其他人不同看法和理解的帖子。
2008年春节刚过,一个消息就在广州网民中传开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通过网易网,开始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立法民意调查。人大立法,网民也能提意见,这可是广州有史以来头一回。
一石激起千层浪,广大网民各抒己见,被媒体称之为“拍砖”。仅仅半个月,网站上相关专题及报道点击数就达18.3万余次,全国各地网友和包括国外的网友都积极参与。《人民日报》头版还为此刊文称:“公开、民主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工作的显著特色。”
继《城管条例》首度试水网络民调之后,9月3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在网易网上再启网络民意调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查每条意见都有专人搜集,不会封杀网友的任何意见,“听到反对的声音本身就是民主立法的一部分”。
开门立法,欢迎网民“拍砖”,昭示着广州立法工作将充分体现民意。
人大监督筑腐败“防火墙”
防火墙:防火墙是在两个网络通讯时执行的一种访问控制尺度,它能允许你“同意”的人和数据进入你的网络,同时将你“不同意”的人和数据拒之门外,最大限度地保护内部网免受非法用户的侵入。
今年3月4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被控滥用职权、受贿两罪,站在了天河法院的被告席上。张以权的“落马”,正好印证了人大代表“防火墙”的必要。
早在2005年广州“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炮轰”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中一台办公电脑竟然要2.5万元?某区通过政府采购“买了3500台电脑,但大部分是假冒的”。“集中采购造成集中腐败”,人大代表们强烈要求政府加强监管。
2006年8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关于《政府采购法》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大多数采购单位反映,存在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其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严厉地指出,政府采购存在价格高、时间长、供应商资质审查有漏洞、专家库管理不善,以及供应商非法“挂靠”等问题,并指出:政府采购中 “围标”行为已经近乎公开化。
此后,政府采购问题引发了更多社会关注。市财政局随后出台了六项针对性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机制,不久,又首次在全市范围通报两宗政府采购招标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案件,涉案3评委被处以通报批评和终身除名处罚。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窝案”最终大白天下,腐败问题果然未能逃出人大代表的火眼金睛。
代表委员开设“民意博客”
博客:网络上的一种社会交流工具。从理解上讲,博客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网络链接、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
最近几年,广州“两会”可谓好戏连台,一些明星代表、明星委员积极拓宽民意收集空间。
2007年12月11日,广州市41位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这是广州市第二次公布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公开的内容还包括各代表研究和关注的领域,以便市民反映问题有的放矢。
有评论认为,代表委员将自己的电子邮箱广而告之,不仅可以拓宽采集民意的渠道,更好地集中民智,也是一种接受市民监督的姿态,表现出对自身权力渊源的清醒与自觉。
随着网络新技术的进步,代表委员收集民意的渠道,又有了新的载体———博客。
今年,日益猛烈的“博客风暴”终于刮进了广州“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开博”。他们在博客上发表感言,听取呼声,反映民意。即使两会谢幕,一些代表依然在自己的博客上辛勤耕耘。
一位来广州人大考察的外地官员感叹:广州出现的“民意博客热”,是前几年“广州人大现象”的延续。
“电子政务”政府透明高效
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从1998年作为立法研究课题立项,到2008年5月正式实施,该条例走过了十年历程。可有多少人知道,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是从广州开始的。
2002年11月,广州市率先出台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规章———《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10月30日,广州市政府宣布从2003年1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政府信息,包括事权、财权、人事权,都在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上公开,以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
有专家表示,依法行政无疑是依法治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专门的法规来提升政府透明度,是法治政府的显要特征。广州要建首善之区,打造“法治广州”是不二法门。
我们相信,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便提出依法治市口号的广州,一定能在建设“法治之城”中继续“敢为天下先”。
首善广州,为时不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