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云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将财政资金信息列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其中要求:今年起,除涉密事项外,省级各部门、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还须公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据记者统计,到目前为止云南省至少已有31个省级部门在网上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监管信息在内,共有5个方面被列为2014年云南省政府的重点信息公开领域。2014年,云南提出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政府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其中,“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2013年由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德宏州等5个州(市)先行公开州(市)本级“三公”经费,并在每个州(市)分别选取部分县(市、区)先行公开县级“三公”经费。公开州(市)、县(市、区)的比例分别占全省16个州(市)的31%和129个县(市、区)的22%,有力地促进全省各地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2014年,云南省将全面实现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切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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