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省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政采信息公开成果体现不足

  5年,170份报告,仅64份涉及政府采购。

  记者日前对2009年至2013年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了盘点,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报告占比不足38%,内容也偏于简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成果并未在其中得到较好体现。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此后的5年,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如公布的采购信息越来越丰富,公开途径逐步增加,公开程序也更为规范等,但这些成绩却很少在各地的报告中体现。

  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的5年间,全国34个省份共公布了170份报告,但仅64份涉及政府采购。其中,2009年15份,2010年降为13份,2011年至2013年均只有12份,整体呈下降趋势。从省份看,天津、山东、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安徽、上海和海南等9个省市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内容纳入了报告,而河南等省市的报告中,却从未出现过政府采购相关的信息。

  在内容方面,山东、青海和西藏等地每年涉及政府采购公开的信息较多,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相关内容也较为详细,列出了年度公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的数量,列举了重点项目招标公告名称、重点规章制度名称、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等主要公开内容。而其他更多的省份报告中的内容普遍较简单,以全年发布采购招标信息的数量为主,而且部分省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量有减少的趋势,内容也有简单化的趋势。

  近日,国务院出台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出要求,各省市政府网站纷纷对其进行了转发,广西、山东、天津和黑龙江等省市还据此出台了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要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对此,多个省市的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些新的规定将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希望这些成绩能在今后各地的报告中体现,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部门长期致力于公开、透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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