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是一套经济学理论,该理论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分成商品、货币和消费三要素。

  该理论很好的揭示了三要素之间的动态关系,使得人们可以运用这样的关系去调控宏观或微观的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活动效率,降低经济活动的信用风险。

  该理论是一套实战理论,由其创立者在20年的实战中创建并日臻完善。由于创立者不愿让这套理论成为显学,因此一直隐藏在众多企业、银行和政府案例的背后而不为世人所知。

  从全球信息产业发展来看,信息消费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领域,覆盖信息服务,如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还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信息消费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买一部智能手机,从打电话、上网所产生的通讯费到下载安装各种APP,在阅读、看视频、使用团购业务等操作行为所产生的花销都是信息消费的一环。

  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方面,“信息消费”这一新型消费领域的拓展,将给信息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巩固扩大传统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共享性

  从边际效用的角度看,若A、B都是信息商品,该消费者购买一单位A或一个单位B或是A、B各一单位就已足够,完全没有必要也不会再去购买一个单位以上的A或B。一旦A和B分别被购买或各被购买一单位,其总效用就已经确定,不会随相同信息商品的消费量增加而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信息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存在递减的趋势。不过,物质商品在使用中和消费中是以自身的消耗和磨损为代价的,信息商品在使用和消费中则表现为信息内容从一种物质载体传移到另一种物质载体,但无论怎样转移,一般是不会失去使用价值或效用。

  参与性

  在信息社会里,由于信息网络的发达,厂商及消费者之间的双向快捷的交流成为可能,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让厂商迅速掌握,厂商就能按照定货生产适销的产品,减少存货积压。而且利用信息网络的数字经济领域,追加生产和销售成本几乎等于零,这样就可以使厂商大幅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同时又能为消费者进行多样化选择提供极大的便利,使他们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可见,消费的信息化使消费者与与生产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消费者可通过信息网络加入到生产者生产活动过程中去,参与商品的设计和与质量监督。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创新,有利于增加信息和物质财富。

  增值性

  信息经济时代,信息产品是人们消费的主要对象,而信息具有累积性和非消耗性。信息本身在使用过程中并不服从越用越少的规律,而是服从越用越多的规律,所以从总体上来说,随着消费信息化的提高,信息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信息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要将已有的信息投入其中作为消费的基础,把已有的信息与消费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产品进行有机的结合与相互撞击,即进行知识处理与知识再生。而且,前已提到了信息需求具有双重构建本质,信息需求与信息占有之间互为增长条件。因此信息消费的过程,实质也是一个信息不断创新和增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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