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卫生厅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针对不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在将公文和其他材料寄送卫生厅的同时,又直接报送卫生厅领导本人,造成纸张、邮资浪费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规范公文行文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卫生行业从规范公文材料报送入手,积极倡导和构建节约型行业。首先,明确规定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和卫生厅直属各单位,除厅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所有公文材料一律报送厅办公室统一送有关厅领导和职能处室阅读,不得以机关(单位)名义直接报送厅领导本人。其次,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原则上不能越级上报公文材料。第三,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报送公文材料的份数。第四,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规范下属单位公文材料报送工作。第五,鼓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厅直属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渠道报送有关材料。第六,对越级上报,以及直接将公文材料报送厅领导的部门、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据了解,四川省卫生厅去年收到的各种信函、文件有20余万份,此项规定的出台,将使该机关收文数量大幅减少,对于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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