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网络版7月16日刊登了题为《“人肉搜索” 客观推动网络实名制》的报道,报道围绕“人肉搜索”争论中的是否对个人隐私构成侵犯、网站应该承担怎样的监管责任和如何防止“网络暴力”三大焦点展开,对网络实名制的各方观点进行论述。
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它有利于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减少某些涉“黄”的东西在网上流传,减少某些不利社会稳定的谣言,减少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犯法律的行为,保护个人隐私权,避免网络暴力……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呼声在中国已越来越强烈。
我们要不要实行网络实名制,最终要看我们的网络环境发展趋势,如果我们真的要实行网络实名制,笔者并不反对,但认为实行网络实名制要以宽容网民之态来推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继续发挥网络的积极社会意义,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以宽容之态推进网络实名制有利于调动网民“灌水”和“拍砖”的热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难保一些网民在“灌水”、“拍砖”的过程言论过于激烈,或许某些说错了,甚至客观上存在人身攻击和中伤他人的地方。只要不是恶意的,这些我们都要宽容对之,不去追究网民的责任。因为只有这样做,网民才敢说敢干,“灌水”、“拍砖”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我们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听到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才不会辜负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对网民“灌水”、“拍砖”的期待。
以宽容之态推进网络实名制有利于推动民主和弘扬社会正义。网络是推进民主进程的一大法宝,而民主程度取决于公众言论(负责任的言论)的自由度和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另外,网络还有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的作用,网友多是从追求正义、探询真相出发,愿望是好的,效果也不错,华南虎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我们不采取宽容的态度来推进网络实名制,哪么网民会怕“说错话”等带来“麻烦”而不敢批判和揭露社会一些阴暗面,我们也就减少了一种推动民主进程的动力和维护正义的手段。
以宽容之态对待网民是网络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应是我们的管理部门和每一个人的自觉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