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盟近年来加快了电子政务领域的建设步伐。按照《欧盟宪法条约》确立的“一体化”宗旨,欧盟比较注重发挥其领导协调作用,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法规、召开各类专门会议及推广成功经验等多种措施,引导和督促成员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6年4月,欧盟颁布《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加速欧洲电子政务,使所有人受益》(以下简称《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计划明确指出了电子政务工作是发掘公共部门潜能的钥匙,并对欧洲2006~2010年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战略和决策重点问题等做出了统一安排。

  一、欧盟电子政务发展历程回顾

  欧盟的电子政务建设在其成立初期就已陆续展开,最初主要着眼于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和面向公众、企业及所有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换。1999年12月,欧盟提出“电子欧洲”概念,并发布了建设欧洲信息社会的战略——《电子欧洲:所有人的信息社会》。该战略从十个方面对全面建设欧洲信息社会进行了规划,其中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明确了互联网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到2000年欧盟各成员国应达到的建设目标。。为落实“电子欧洲”战略总体目标,欧盟于2000年和2002年先后出台《电子欧洲2002行动计划》和《电子欧洲2005行动计划》,分别对欧盟电子政务建设设定了阶段性目标。《电子欧洲2005行动计划》确定的电子政务目标是:到2003年底,实现政府部门间的双向互动;2004年底之前,实现公共服务的双向互动,并实现政府采购的在线化。2005年6月,欧盟出台了新的信息化战略规划“i2010”计划。根据该计划的安排,欧盟于2006年4月推出了新的电子政务计划《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以指导公共服务领域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

  图2简要列出了欧盟信息化战略的发展历程。

  二、欧盟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概述

  就世界范围来看,欧盟的电子政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根据联合国近年来发布的《全球电子政务准备度报告》来看,欧盟电子政务一直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在各年度“全球电子政务准备度”排名前50位中,欧盟国家一直占据其中的30多个席位。换言之,约有3/4的欧盟国家进入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前50强的行列。除个别国家之外,欧盟各国的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都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欧盟信息社会和媒体总司发布的《公共服务在线可获取性:欧盟进展情况》将电子政务服务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信息提供阶段(Information),能够提供有关如何获取在线公共服务所必需的信息;第二阶段是单向在线阶段(One-way interaction),能够提供表格下载服务;第三阶段是双向互动阶段(Two-way interaction),允许在线提交表格,具备个人身份认证功能;第四阶段是完全在线事务处理阶段(Full electronic case handling),公共服务能够完全在线处理和提供,相关的主要流程也能在线实现。目前欧盟整体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处于第二、三阶段之间。

  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欧盟各国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仍然不平衡。西欧、北欧地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较高,如丹麦、奥地利、英国等一直处在世界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第一行列中。而中东欧地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则相对较低,如塞黑、阿尔巴尼亚和马尔代夫等国家,目前的排名比较靠后,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欧盟电子政务行动计划解读

  随着各成员国电子政务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欧盟逐步认识到,那些公共部门开放度和效率较高、电子政务准备度水平较好的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竞争力也较强。同时,成员国建设的顺利开展对欧盟层次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建设无缝式跨境服务、提高欧洲公众和企业的移动性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欧盟首个专门的电子政务蓝图《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应运而生。

  (一)四个目标

  欧盟希望通过该电子政务专项规划的颁布实施,实现电子政务利益最大化,使全体公众从电子政务中受益。具体而言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加快使公众和企业从电子政务中获得切实的利益;

  ·改善各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分散状况,加强互操作性,避免电子政务建设为欧洲单一市场的形成设置新障碍;

  ·通过各成员国发展规模经济以及合作克服共同挑战等措施,在欧盟层次扩展电子政务带来的利益;

  ·确保相关各方在电子政务的设计和发布工作中保持密切合作。

  这些目标的确定,充分贯彻了2005年11月第三次欧洲电子政务部长级会议发布的《部长宣言》精神,重点关注欧盟委员会在支持成员国方面的职责,特别是在实施《里斯本战略》、建立内部市场以及优化规制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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