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社会逐渐形成,对政府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电子政务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很多的困境。因此,政府管理必须跟上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适应虚拟社会的发展特性,拓展其功能,以使社会能够有序发展,促进和谐与稳定。

  一、虚拟社会

  1.互联网是虚拟社会得以形成的载体

  曼纽尔.克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中对虚拟社会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社会的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组织之间,透过网络沟通而更加频繁的互动起来,”。互联网从web1.0到web2.0时代,不仅是其自身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使信息交流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普罗大众从只能被动接收信息,到主动参与网络内容建设、发布信息、传播观点、沟通联络,实现了网站与用户双向交流与互动。用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不仅可以直接参与制作和发布内容,也可以把自己的文章放到博客上,把录制的视频放到播客上,每个用户自身辐射出一个私有的可信赖的交际网络,无论是一度还是二度,都与他们息息相关。这个时期的核心特征是网络与现实的交互更加紧密、融合,一起运作人类社会的态势和进程,从而构成了与现实社会相并存的虚拟社会,广大网民成为虚拟社会的主体,极大地释放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潜能,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1]其典型代表有博客中国等。

  2.虚拟社会的内涵与特征

  马克思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2]也就是说,所谓社会,无非是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而虚拟社会同样也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只不过这种交互活动不是发生在物理空间即现实空间,而是发生在由互联网所构成的虚拟空间。人们的沟通方式不是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而是在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支持下,通过各种不同符号间的相互作用,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交流,即人—机—人的交互方式。即以数字信息关系为纽带,通过数字化的信息交往与互动而结合形成的人类共同体。

  由于虚拟社会的形成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因此它涵盖了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和互动性等特点;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它同时也具备现实社会的某种表现形式。其特点可以概述为:

  第一,虚拟与现实的二重性。从技术层面来看,虚拟社会所依托的互联网构建的社会是一个非真实的社会,人们赖以进行活动的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所以它具有虚拟性。如人们在互联网空间的存在是虚拟存在,人们的活动是虚拟活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虚拟关系等。但作为虚拟社会中的主体——人,却是真实存在的。

  第二,开放与互动。开放、超时空是虚拟社会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现代通讯技术打破了现实社会互动对地域的要求,使得跨地域的人们瞬间实现互动,拓展、延伸了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和空间。

  第三,广域与平等。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陌生人关系,不同于现实社会中关系模式和交往模式,因此,许多现实社会中的联系与约束,等级和阶层的概念相对弱化,任何人在虚拟社会中都可以自由出入,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其中,每个人就是一个节点,不会因为职业、年龄、学位等构成交流和沟通的障碍。

  第四,结构独特和管理自治。虚拟社会里人们往往依据自身兴趣、爱好等价值取向交换信息、宣泄情感,并结成相对稳定的虚拟群落。正是具有这种超越空间、超越现实社会等级身份交换信息的功能,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成员之间没有明显核心。其管理方式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管理,主要依靠成员的自治与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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