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地税审计围绕税收管理信息化的目标,提出了加强信息共享的审计建议,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10月8日,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随着此《办法》的实施,常州市税收信息化将驶入“高速公路”。

  常州地税审计中发现,由于税务部门与涉税部门的数据交换及信息互通等工作的配合度不够,导致市地税局不能及时取得相关的数据资料而致使部分单位因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而形成漏管和税源流失等问题。这种仅靠自身建立的“信息孤岛”已经严重制约了税收的发展,为此,审计提出:要建立与税收相关的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新出台的《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明确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全市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了发改、经信、公安、教育、科技、民政、国土、建设、农业、卫生、银行等47个部门,均为涉税信息单位。47个部门联合打造的“信息航母”,任何单位与个人与税收相关的信息将一目了然。

  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考核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承办机构和联络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涉税信息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如要求工商部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提供工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信息,相关集团公司变更信息,股东(发起人)变更信息;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股权结构变更信息,著名商标信息;单位或个人的用水、电、汽及拥有房产、银行货款、出入境等所有记录每月均全部呈现。

  为确保信息准确性、及时性,政府还将涉税部门提供信息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监察部门行政效能评估的内容,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及重点督查范围,纳入市目标办工作任务考核范围。

  同时《税收征管办法》也明确了涉税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将是否依法履行税收义务作为必审内容,并将查实的应补缴纳税款、滞纳金等涉税信息及时提供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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