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引来各方关注。一批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主流商业网站相继开设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专区的开设在广大网民中引起热烈反响。数据显示,中央纪委监察部12388举报网站的日均访问量迅速从13万次增长到16万次。(9月26日 新华网)
“对网络的重视前所未有,反腐的勇气前所未有。”从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的开设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开通,体现了中央依靠人民严打腐败的决心,和适应新时期反腐形势、开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的行动力。
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制度反腐的一个有效补充。相比传统的社会监督模式,网上举报因为其速度快、影响大和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觑。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的开放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可以参与的扁平化的舆论场,对权力运行可以进行无处不在、无所不包的关注,从而降低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从“天价烟”局长、“表叔”,到“房叔”、“房姐”等腐败案件的查处,可以看出网络反腐可谓“弹无虚发”。
然而,网络反腐也是一柄“双刃剑”,在带给人们反腐便捷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被微博曝光的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很快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网络反腐”的不恰当使用,就会使“网络反腐”变成“网络暴力”的狂欢。
究其原因,缺乏法律规范是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因此,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反腐,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对接,确保其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发展,并以此带动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深化网络监督、确保网络反腐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是加强相关的立法研究和立法工作。由于网络反腐法律规制、法律保障滞后,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比如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政府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还没有法律法规予以界定,必须加强对这方面的立法研究。要具体制定出政府部门、商业网站、公民在网络反腐方面的责、权、利,只有各方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在网络反腐中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要明确界定正常网络反腐和侵权、造谣,公民的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诽谤之间的界限,并根据违法行为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信息把关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推行网络实名制,网民要先用真实姓名注册后再用笔名发表言论。政府网站、商业性论坛等提供博客、微博空间的网站要注意对信息进行把关,及时判断和核对网络反腐信息的真伪,对于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要及时处理、删除或屏蔽,避免其消极影响扩散。同时,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确立了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保护制度,应尽快建立一个可以保护举报人、发帖人、跟帖人,维护反腐网民合法权益的制度,这是促进网络反腐继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否则,会打击、削弱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堵塞这一新兴的有效的反腐途径。
三是建立完善网络反腐的处理与反馈机制。网络反腐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应注意对网络相关反腐信息的监测和搜集,并根据材料举报内容开展初步调查,确保受理便捷、处理公正、执行顺畅、反馈及时,发挥网络反腐的最大威力。此外,还要建立传统主流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机制,让网络成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便捷渠道,让网络成为反对腐败的“天网”。
通过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来防贪和反贪,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经验。我国的反腐工作,最终也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因此,只有把“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反腐的框架之中,让反腐制度与“网络反腐”无缝对接、密切配合,网络反腐威力才能实现倍增效应,积聚起强大的“正能量”,有力打击腐败分子,把反腐正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