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9月24日)开幕,会议为期三天半。昨日,《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条例拟对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出系列规定: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目录进行统一管理。针对审批手续繁杂且耗时长,条例拟规定行政审批应当场决定,最晚也应在30日内书面决定。省编办主任潘享清透露,今年内省直部门将实现审批事项的70%、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60%在网上办理。

  行政审批应当场决定最晚不超30天

  目前广东省行政审批还存在设定主体混乱、门槛过低,项目繁杂、环节繁琐,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权责不一致等问题,“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现象屡有发生,容易成为腐败的源头。今年省“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猛批行政审批弊端多,称“审批一个项目需要出147个文件,跑33个政府部门,盖205个公章。”

  条例拟规定,行政机关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明确行政审批审查人。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情形,最长期限也不能超过30天。

  省直部门审批事项七成网上办理

  行政事项审批能否实现网上办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推进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省编办主任潘享清也表示,今年内省直部门将实现审批事项的70%、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60%在网上办理。“群众不必再为办一件事情、领一张表格、填一份材料来回奔波,大大节省成本和时间”。

  有意见认为,还可以探索社会组织承接行政审批转移,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行政审批调研报告中,认为社会组织的数量和服务质量尚无法达到大量承接行政审批事项转移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在广州、东莞两地试点电梯法定定期检验改革,已将定期检验由政府实施改为社会实施,改变以往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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