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监察”六大事务:

  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

  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

  “三公”经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管理;

  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事务;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重要事项;

  其他需要实施电子监察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事务。

  《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5日印发全市实施。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全市学习贯彻该办法的培训班,指导各级监察部门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开展网上在线监察工作。

  办法共有7章27条,明确了电子监察的概念、适用范围、组织分工、内容和方式、预警纠错规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办法》中包含了责任追究相关条款,监察对象与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教育、卫生、“三公”经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国企监管等等,都是关涉民生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

  监察什么?

  六大事务是否按规操作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全都被“电子眼”监察。

  据办法规定,广州市电子监察系统,将对六大方面事项进行“守卫”,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三公”经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管理行为;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事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实施电子监察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事务。

  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在履职过程中,实施主体是否合法、工作程序和标准执行情况、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程度、廉洁规范执行等等,全都在“电子眼”监察之下。

  怎么监察?

  音视频监控关键场所

  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纠错信号分黄色、红色。发生无法挽回或者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直接发出红色纠错信号。

  据办法,监察机关采用四种方式开展电子监察:从业务信息系统或者门户网站获取有关信息;对关键工作场所进行音视频监控;收集分析公众投诉和评议意见;依法可以利用的其他监控方式。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电子监察抓到错处,可能产生或者已经产生的错误,系统都会马上发出预警纠错信号。这些错误包括:主体违反时效规定、违反程序规定、要件不符合规范、超出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其他有较大廉政风险趋向等。

  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信号以黄色、红色区分。如果存在较大风险但能够纠正排除的违规问题,或者违规性质轻微的问题,发出黄色纠错信号;发生无法挽回或者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直接发出红色纠错信号;黄色纠错信号发出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改发红色纠错信号;同一类监察事项连续被发出3次以上黄色纠错信号的,改发红色纠错信号。

  怎么追究?

  确有过错依法追究责任

  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追究。

  《办法》第20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责任追究:(一)应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向电子监察系统报送数据而不报送或不及时报送,规避监督的;(二)以规避电子监察为目的,故意隐瞒、虚假办理的,或者擅自调整、中断、破坏电子监察有关设施的;(三)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销毁证据的;(四)被电子监察系统判发红色纠错信号,经调查核实确有过错的;(五)其他违反电子监察管理规定需追究责任的。

  反之,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或者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试点成果

  电子监察公务用车两年省1亿多元

  办法刚通过并实施,其实在此之前,电子监察的做法,早已于近年在广州初步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等明显成效。

  成果1:执法案件异常率从21.59%下降为0.021%

  比如去年建设了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自2012年9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共对城管、工商、质监、药监、安监、林业与园林、交委、公安8个单位的所有执法案件,共计60306宗执法案件,实施了在线监察,共作出预警纠错2660余次,案件的异常率从21.59%下降为今年7月份的0.021%。

  成果2:全市公务用车平均行驶里程下降44.79%

  于2011年研究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北斗卫星定位技术,对原有的公车系统进行了功能完善,增加了超时、越界和特殊区域的监察和预警,增设了停车地点备案功能,大大压缩了违规用车的空间。系统上线实施监管至2013年6月份,连续三个月未发现公车私用行为,全市公务用车平均行驶里程下降了44.79%。据粗略概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每年节约仅油耗一项就达4200万元以上。近两年多来已经节约行政开支1亿多元。

  成果3:监察8204笔共23.91亿元政府采购行为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2012年以来,对8204笔共计23.91亿元政府采购行为、3372笔共计905.969亿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实施了在线监控,有效遏制了该领域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成果4:实时监控行政审批,提升服务质量

  广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可实现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实时监控,2012年以来对681万笔行政审批业务进行了实时监控,较好地规范了审批行为,也有力提升了服务质量。

  成果5:市属医院不合理用药处方下降了25%

  广州市“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将全市9家市属医院纳入实时监控,并在番禺、天河等10个区(县级市)卫生系统推广使用。自2009年建成应用至今,市属医院不合理用药处方下降了25%,各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均控制在45%以下,减少药品费用达人均每人次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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