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食品安全、三公经费以及保障型住房的建设及分配情况,相信不少人都会对它们给予很高的关注。昨日(8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为了让更多百姓了解到政府的工作,自即日起,辽宁省政府将对外公开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九大信息。
首先,政府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并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以及程序、期限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在内,政府还将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其次,政府还将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省政府及其部门将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其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各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在2014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2015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政府公开的第三项信息为保障性住房信息。今年,辽宁省内所有市以及县政府要按2012年提出的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公开的第四项信息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在此基础上,政府将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公开力度,省级有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业户)“黑名单”公开制度。与此同时,政府还将围绕公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安全问题,重点做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治理、整顿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的第五项信息为环境保护信息。除及时发布SO2、NO2、PM2。5、PM10以及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外,今年省政府还将在继续做好沈阳、大连城市监测信息发布的基础上,增加鞍山、抚顺、本溪、锦州等四个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
公开的第六项信息为安全生产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政府还将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公开的比例,并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
公开的第七项信息为价格和收费信息。除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外,政府还将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并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公开的第八项信息为征地拆迁信息。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政府还将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此外,政府还将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的信息公开,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
公开的最后一项信息为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重点公开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公示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将逐步推进基础教育招生、分班、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