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民主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巢湖市中垾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工作督查,特别是加强村务公开的规范化指导,在全镇刮起了一阵“民主清廉风”。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所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党政办汇总后送分管领导审批公开;其他如信访、民政、财政等部门信息及部门工作动态则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自行公开;对于村级各项公开工作,亦按照村委干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
二、规范工作程序。对于普通政府发文,由发文单位拟办交分管负责人签字,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公开;对于涉及全镇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重要项目安排的,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公开;对于危房改造、低保体表扩面、救济款发放等有着严格程序性要求的工作,严格执行“两级审核、三榜公示”。在公开时间方面,根据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分为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
三、创新公开手段。除利用传统的公开栏、告示栏、广播和会议公开形式外,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公开的新模式,创立镇村门户网站,完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联系电话及邮箱,通过电子信箱、在线留言等形式,实现干群网上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