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山东省个别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均未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据统计,截至6月16日,省政府各部门已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9条,省政府部门共受理5件公开申请。一位公民向卫生厅提出,根据有关规定,“对由省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人身伤害所做结论不服的,可以到省政府指定的另一个医院鉴定”,他因此要求公开省政府有关指定医院的红头文件。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记者登录全省17个市的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发现,截至目前,7个市没有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个市没有公布信息公开目录。

  “可以说,指南和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是最起码应该公开的东西。”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周鲁霞处长说。

  记者得知,一个多月来,省政府接到大量政策咨询电话,主要是询问该不该公开,从哪里申请,如果不给答复如何举报等问题。“这些都是基本的政策问题,在指南中都能找到答案。如果看不到信息公开指南,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就会被堵塞。”周鲁霞说。

  此外,不能及时公开信息也是目前存在的问题。许多部门公开的是5月1日之前的“存量信息”,5月1日之后的新增信息公开不及时。即便是“存量信息”,公开得也远远不够。“出现这种情况,表明一些政府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周鲁霞表示。

  针对一些政府和部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的情况,下一步,省政府将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体系。《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初稿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提交给省政府法制办。其中规定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行社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布。

  该《规定》初稿专门设了“监督与保障”一章,其中规定的各项监督措施是我省特有的。记者看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制作月度报告,每月上报主管部门。每年还要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各级政府应当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对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予以公布。

  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还将对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都将是社会评议的内容。社会评议的结果将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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