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从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国采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社会主义税收政策,“三公消费”透明化正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尊重,是对党和政府节省行政开支,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新要求,更是“阳光政府”与“中国梦”的完美结合。

  “三公消费”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开“三公”经费,是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必要条件。透明“三公消费”,严格控制、压缩政务开支,实现经费开支零增长,将很好回应民意,更体现出政府对加强社会管理的决心、力度和方向,也有利于保障廉政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更有利于农业、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三公消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预算制度改革正由粗到细、由浅入深加速推进,让群众看得懂“大帐”,也看得清“细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公”公开有助于政府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发现自身的问题,有助于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政府置于阳光下。

  “三公消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前途命运。“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公开“三公”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以孔孟为代表是儒家学派,在春秋时期就提出了“轻徭薄赋”的理念和“苛政猛于虎”的愤懑。从古至今,百姓就对“薄其税敛”深深渴望。当代,税负是否轻重有了量化标准,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所缴税款去向。透明“三公”使政府得到更大监督,人民权益有了更深保障。

  公开“三公消费”,让百姓看得懂,读的明,真正将“三公消费”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深化打造阳光政府,也必将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添油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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