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威尔的《1984》式自由真空时代,到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再到斯诺登引爆的“棱镜门”事件,看起来似乎是一个轮回。“棱镜门”尚未尘埃落定,我国外交部近期在例行记者会上发布消息称,仅2012年中国被境外控制的计算机主机就达1420余万台。
我们对未来有时抱有一种一厢情愿的乐观,而现实无疑是吊诡的,我们自以为来到了一个信息民主的美丽新世界,而我们自身却无时无刻不在“老大哥”们的注视之中。
从“棱镜门”回溯,互联网企业、金融企业及电信企业兜售用户隐私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享受了信息时代的“数字福利”,同时我们也在承受着“数字恐惧”。这种恐惧可能来自于个人的欲望,也可能来自组织的阴暗。“棱镜门”事件无疑是信息时代的重大事件,不仅搅动着政治领域,同时也搅动着商业领域。在2012年掀起空前讨论的“大数据”被再次拉回到人们的视线范围内。大数据绝非数据大!业界通常以体量大、速度快、种类多、真实准确来定义“大数据”的特点。数据对象的多样性包括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商业服务数据、社会公共数据、自然世界的数据与物质世界的数据,大数据的平均价值密度低,但它的多样性越高,潜在的价值就越大。
“大数据”其实并非新的概念,当下被各界空前热议的诱因是数据的来源、存储、处理及控制数据的主体都在发生巨大变化。黄仁宇先生曾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出“数目字管理”,他指出,“中国古代没有产生市场经济是因为我们不能从数目字上进行管理”。而现在看来,“数目字管理”不仅带来了五颜六色的市场经济,也带来了让人讳莫如深的“隐私经济”。纵观我国的“数目字管理”进化历程,大到各地方产业产值的统计,小到安全事故的伤亡人数的发布,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缺乏对数据的敬畏。
现实中各个领域对大数据的概念与价值认知仍存在巨大的分歧。大数据并非就是当下由互联网企业鼓噪的“数据挖掘”、“精准营销”、“个性化广告”等边角料。大数据的终极价值应该是不分国界、不分行业、不分层级的数据互通、分享与融合应用。譬如已有机构宣称采用3D打印可以打印鲜肉,这种利用糖、蛋白质、脂肪、肌肉细胞等原材料打印出的肉,具有和真正的肉类相似的口感和纹理。这才是对大数据的最佳诠释。大数据的未来商业前景是超越数据本身的大创新,而非依附于数据挖掘的精细化运营。
广东省去年提出了“大数据战略”,这也是国内政府层面对大数据的首次表态。对于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刚刚实施五年的国家来说,在“棱镜门”的阴影之下,我们需要思考其对大数据时代政府的警示和启示究竟是什么。首先是开放数据。平台经济的发展,使“开源”的思想从软件界蔓延到各个商业领域,政府作为社会领域中掌握最优势数据资源的主体,只有最大限度地开放数据与社会组织及企业共享,更大程度激发民间创造力,才能更好地提升政府服务。其次是善用数据。不管以怎样的名义或怎样的动机,数据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利用的主体是数据产生价值和作用的灵魂。此外,应注意数据本身的倾向性,科学地甄别数据。这一切的前提是对隐私与安全的足够尊重与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