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发言人产生的意义
网络发言人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价值在于: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借助新媒体的即时性使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真正实现了“第一时间”传播,为政府与民众更深层次的沟通设立了更为先进与方便、快捷的渠道,使政府公共关系双向传播的理想得以实现。
根据《中国青年报》一项有三千人参加的调查的数据,超过80%的人认为所在省市政府应该设立政府网络发言人,有64%的民众认为政府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是我国政府重视民意的表现。①可见,社会大众对新兴的政府网络发言人持认可和期待的态度。
此外,从行政角度来看,政府通过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制度化的形式来更好表达政府重视民众的知情权。我国政府行政思想随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政府行政理念趋于成熟与发展。政府网络发言人的出现,是对传统发言人形式的重要补充,使现实世界中的舆论监督和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互动更顺畅、更成熟。在我国政府积极倡导阳光行政、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特定时期,网络发言人既可以弥补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也是政府与广大公众沟通的好形式。
从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到网络新闻发言人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②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肇始于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历经20年的实践,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满足我国对外宣传需要的同时,也借新闻发言人的形式向外界展示中国政府的良好形象;2003年,“非典”事件后,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启动,“中国新闻发言人群体脱颖而出”③;2004年,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铺开,在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确立。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11个部委的新闻发言人首次集体接受中外媒体采访,标志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进入了新时代。④
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勃兴。新媒体时代下,一直以传统媒体为依托的公关传播也被注入了新的血液,正在发生着蜕变,这催生了网络新闻发言人。我国首次在政府层面上出现了“网络发言人”这一提法是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针对“躲猫猫”事件,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政府通过设立网络发言人直接与网民沟通,及时答复网民提出的问题,从而保证政府信息传播渠道畅通。⑤同年8月,广东省工商局首开政府部门网络发言人先河,正式以“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的名义回复网友针对反映广东省韶关工商局“涉嫌滥用职权”的网帖。随后,贵阳、广东、南京等地政府纷纷设立政府网络发言人,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网络新闻发言人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风险社会下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在其扛鼎之作《风险社会》(RiskSociety)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提出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社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风险和危机。这考验着中国政府危机处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风险社会中开展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2003年非典以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因此意识到风险社会的真正来临及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后历经食品安全事件、煤矿事件、汶川地震等众多重大危机事件的洗礼,我国政府对风险社会中政府危机管理有更充分的认识。政府在公共危机处理中借着新闻发布等公关手段告知公众真实信息,与民众展开良性沟通,引导民众了解政府在危机中的态度和措施等危机管理方法趋于成熟,阳光行政、尊重民众知情权等民主行政管理的思想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从2003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到2009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在各级政府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与民众沟通,这都证明,在风险社会中,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危机及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