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5月19日消息 北京市法制办日前公布201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计划立法项目47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达12项,适时提出项目12项,还有23项调研项目,这些项目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平房改建、大气污染防治、急救医疗服务等多个市民关注的方面。

  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最直接手段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因此,《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入了今年力争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行政机关、各级政府应该公开的信息范围都做了明确规定,例如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据介绍,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年内出台,而目前报审稿中有关“限行”的条款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改动,仍未明确具体“限行”手段。

  该条例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北京市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这是一种授权性的立法,即政府有权在某些条件下,强制部分车辆限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大气污染情况多样、复杂,具体限行手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实施,如单双号限行、轮号限行或区域限行等。

  另据了解,为更好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北京市将抓紧拟定《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北京市要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增加移动监测设备,扩大监测队伍,特别是加大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边远山区的监测力度。进一步强化灾害预警的发布,根据险情,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停产停业、停课停工等措施。各级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应急预案标准以及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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