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强调要“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引导机制”。科学运用互联网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让人民监督权力”的生动体现。

  科学运用互联网已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现实课题

  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民网络时代,网络自媒体的发展使网络监督成为一种势不可当的潮流,网络举报成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一些贪腐官员在网民的攻势下“现形”。当然,网络举报也是一把双刃剑。如2012年下半年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广州“房婶”,经纪委查实,其既非领导干部、也不是公务员,只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实际拥有的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被微博曝光的重庆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网络扒粪”中的“误伤事件”提醒我们,网络谣言、诬告陷害同样存在,网络也可能造成保证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失衡,践踏到普通公民的“隐私领地”甚至危及集体权益。

  无疑,网络是一种工具,深刻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形式、交往方式,其本身不具备善恶的属性,而是否主动运用、运用是否得当则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科学应对互联网发展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挑战,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等反腐机关的重大现实课题,也考验着我们党和政府在“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的执政智慧。

  互联网发展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

  网络自身的虚拟性、互动性、平等性、直接性、及时性、开放性、便捷性、廉价性等特点,在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挑战。采取全面、客观的态度分析这种挑战,对改进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网络监督的放大效应带来的挑战,突出表现在对公民正当权利包括贪腐人员合法权利的侵犯上。一是“一网打尽”式监督可能侵害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作为信息集散地和社会舆论放大器,网络制造出极强的舆论压力,能在极短时间内引起民众群情激奋,与之伴生的“人肉搜索”常常将当事人各种信息“一网打尽”,对当事人乃至家人、亲朋的生活带来影响,有些个人隐私甚至国家秘密也公开在网上传播,而当事人正当的合法权利往往在“网络扒粪”中被无情忽略了。二是不法分子的造谣、诽谤、诋毁会带来监督的“牺牲品”。类似前文提到的广州“房婶”,一些不法分子对她个人财产相关问题的举报纯属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实际是利用网络恶意诽谤、侵犯隐私、毁人名誉,而这种失真失实信息在网络传播中却误导民众、蛊惑人心,对她及家人造成严重干扰,网络在此事件中沦为打击报复的手段。如果此类事件反复出现,就会损伤到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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