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2012年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申报已正式启动。
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是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是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是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2013-01-22 14:01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查看: 次
根据住建部2012年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申报已正式启动。
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是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是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是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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