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主页面“阳光工程”,“三公”经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一目了然。昨天(10月18日)上午,在台州市“阳光工程”建设推进会上,市纪委常委戴良杰演示分析了市本级、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阳光工程”网站。

  网站上,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11项重要事项进行了政务公开,包括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教育基金阳光监管、教育阳光招生、医疗服务阳光公开、征地拆迁阳光补偿、收费公路阳光收费、环保“两项基金”阳光公开、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四项资金”阳光监管、渔业柴油补贴阳光公开。

  除了11项省、市规定公开的事项,部分县(市、区)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行政处罚结果阳光公开、重点建设项目阳光监管、“三公”经费等内容列入“阳光工程”的建设范畴。比如,今年温岭市已经将35个部门“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单独列表公开,并明确公车核定数、实际拥有数、计划采购数,备注编制说明、测算依据等内容。

  除了“三公”经费,市农办、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也在官网上进行了政务公开。其中市民政局积极推进“阳光救灾”、“阳光村务”、“阳光救助”、“阳光养老”、“阳光殡葬”、“阳光福彩”等六个方面的“阳光民政”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专栏上公布了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内容69条和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内容30条;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实物指标及补偿安置结果;市教育局在网上开设了“阳光招生”栏目,把招生计划、学区划分、报名条件、录取办法、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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