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政务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不过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务公开没跟上群众节拍,许多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政务信息虽然“上墙进栏”,有的还“晒”在了网上,但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或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看似该公开的都公开了,群众想知道的却没多少,即使看了也如雾里看花。(中国新闻网 1月18日)
近年来,各地区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多渠道、多方式公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的话题,但近期记者走访部分地区发现,有的阳光民生监督公示栏的各项“子栏目”全部是一片空旷,有的群众办事的app、微博、网站、微信等政务信息平台长期无人更新维护,沦为“僵尸”,甚至有的公示栏的便民办理信息“牛头不对马嘴”,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的困扰和麻烦,同时也严重误导群众。笔者认为,政务公开,是大众了解权利运行情况的“窗口”,同时也是监督权利运行的“眼睛”,应多举措主动建立和形成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的“内容翔实”“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
首先,应进一步强化监管约束力,建立统一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式”标准。政务公开与公众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不能总是部门“一家之言”,想不想公开,公开多少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好坏都自己说了算,应充分研究,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公众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不断从制度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必须性”和“群众必要性”。
其次,应进一步消除部门之间的隔阂,畅通信息渠道。正如记者了解到很多干部表示不敢在不同平台公开同一信息,怕因为数据背后往往牵扯部门利益,怕公开了带来舆情、引来官司等不良后果。这正是因为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数据不对称造成,应尽快通过标准化建设消除各个部门之间的隔阂,建立群众认可,快捷方便的公开渠道,让信息的“唯一性”成为共同的标准和要求。
最后,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宣传和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工作质量。通过发放“制度信息挂历”、张贴政务信息公开海报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影响力。另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笔者认为,政务公开要想真正成为公众了解权利运行的“窗口”,大众监督权利运行的“眼睛”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只要是把民众满意度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相信政务公开亦将成为大众与权利机关“良性互动”的又一“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