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依申请公开是指作为信息制作者的行政机关,在信息形成之后,仅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是当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政府机关指定公开的单位或场所,申请查阅获知信息时,信息制作者按规定给予查阅相关信息的一种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在2010年1月12日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是,当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部分行政机关存在重主动公开轻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倾向,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复等还有待改进;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依申请公开结果不满意而进行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如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成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与降低行政风险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现实课题,值得深入思考。

  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方面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工作效率,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促进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是开展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必要条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专、政策性强的工作,没有扎实的相关业务能力难以胜任。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实践中,不少工作人员不能准确区分哪些是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哪些是保密的信息,哪些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于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什么类别、所申请的信息是否应该对申请人公开、公开的内容尺度等把握不准。因此,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围绕弄清什么是政府信息、什么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什么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准确界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和范围、确认申请人申请资格等问题加强业务学习,为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申请人依法申请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关键。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搞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核心。现实中,仍然有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敷衍推诿,甚至徇私舞弊,对待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依法依规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行政机关的职能性工作,只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才能把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成为申请人时,也应当依法申请。只有公开主体和申请主体都尊重法律、尊重对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才能走上法制化轨道,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才会提高,也才能更好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作者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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