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何时全面公开?省政府及各部门2年内实现;市级政府及其部门3年内实现。昨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首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会上发布,省政府将不定期发布重要信息,时机成熟时还将召开发布会。
食品安全、拆迁、价格信息等八领域成公布重点
首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对辽宁推进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共八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予以公布,并明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物价局、省食品安全办12个部门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
会议介绍,省政府将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制度。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应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公开重要信息。省政府各部门出台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及时公开和进行解读;遇有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及时澄清。
省政府:12个部门要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根据省政府要求,这12个部门除了召开发布会的方式,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同时,拓展其他公开渠道,比如:在报纸、刊物设置专栏,与电台、电视台合办栏目,向社区、村委会发放便民手册、传单,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开设电话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等形式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省财政厅将参照财政部预算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做好省本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将比照财政部和其他省份的做法,适时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省直各部门做好本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明晰、问题清楚、解释充分。督促各市,确保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3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保障房分配全程要公布
今年要重点做好“六公开”,即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全部公开,也就是说,保障性住房评分排序、摇号、选房的全过程,最终分配给保障户的姓名,保障房的位置、套型面积都要公布。
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信息的公开:
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要向社会公布;
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要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要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
省物价局:
水电等调价要公布原因
将及时发布更新教育、医疗、药品、有线电视、旅游景点、公交、燃气、水、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同时,公开价格管理部门对价格和收费标准的批准文件;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及时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收费目录、收费方式和标准。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