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化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为健全“政府主抓、部门主责、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管、监察机关主推”的领导责任体系,湖北省严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和检查,并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硬指标,每年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集中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力推进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平台载体,构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经过几年努力,湖北省现已形成了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纽带,全省统一规范、定位科学、职责明晰、配套协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平台。至2011年年底,省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市、县两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96%的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大厅,95%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建立综合服务体系。按照系统构建理念,湖北省从2006年开始,每年明确一个主抓内容,采取现场会的形式强力推进工作。至2011年底,已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到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电子政务、清理规范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等方面,形成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投诉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使政务服务体系的功能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2011年中办发[2011]22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在已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基础上,又相继制定了《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许可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省级行政审批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提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行“八统一”管理。全省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机构名称、机构标识、机构性质、管理职能、进驻部门、进驻项目、收费标准、网上服务等“八统一”,强化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检查指导等职能,人员统一使用行政编制。三是严格“十制”运行。全省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全面建立首席代表、首问负责、AB角岗位、一次性告知、承诺办理、预约办理、集中代办、网上办理和集中收费等十个方面配套管理规范,形成“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收费”的规范运行模式。
三、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将行政审批事项的精减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来考量,旗帜鲜明提出要努力创建全国行政审批最少最优省份,打造行政效能高地”。为抓好此项工作,省政府建立了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强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实,先后分10批取消、调整和下放省级审批事项,将过去的2203个审批事项,精减、下放到现在的312项,成为全国省级审批事项最少省份。二是加大“三集中”改革力度。从2008年开始,湖北省在省、市、县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推行审批职能、事项和审批人员向一个处(室、科)集中的“三集中”改革工作。2011年在省住建厅等部门试点基础上,省政府于2012年初下发《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省直部门全面推进“三集中”改革,市州推进此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黄石、荆州、荆门等8个市州直部门已分别成立行政审批科,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有效解决行政审批“双轨运行”的问题。三是加大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力度。按照“依法行政、项目最少、程序最简、资料最少、收费最低、时限最短”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集成提效。目前省级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缩减1/3以上,市县均压缩50%以上。四是加大并联审批力度。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全省进中心事项中市级383项、县级1617项实行了并联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