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6日,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一层阳光大厅可谓是济济一堂、盛况空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指导、北京大学信息化与信息管理研究中心主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协办、CIO时代网和锐捷网络承办、北大CIO班和北达软特别支持的“第六届中国电子政务高峰论坛”隆重开幕。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在论坛上做了关于《政务公开是电子政务的灵魂》的主题演讲,以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邬院士、杨部长,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再次参加本次论坛。按照主办方要求,我谈一下政务公开的问题。

  4月份,有人来信希望国务院能够公开各部部长工资收入,给国务院出了一个难题。据说经过研究,从哪一方面公开好像都没有依据,最后就不了了之了。网民在网上调侃“咱们国家的不能公开,那美国的能不能公开。”结果美国大使馆很快就公开了,我们感到非常尴尬。

  这例子虽然是个小事,但是我觉得它反映了很实在的内容,就是在信息时代政务公开对政府的压力是越来越大,我们面临着非常困难的抉择。政务公开是电子政务的灵魂,我讲三个观点。第一,政务公开是现代公共治理的必然要求;第二,中国政府公开面临的挑战;第三,通过电子政务实现阳光行政。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

  大家看到现在世界上政务公开正在发生一个变化。表现在管理主题多元化。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市场、媒体组织都要参与。二是公开、公正、透明;管理方式的双向互动。政府不可能居高临下,制定政策要倾听老百姓的呼声,倾听他们的意见。引入市场机制,更加关注结果,应该说这样的趋势,大家看到其中公开透明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就国际社会来看,把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写入宪法很多国家做到这点,例如美国、瑞典、日本、韩国,这些国家把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权利写入宪法。

  二是通过制定法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如说美国,在1966年建立了《信息自由法》,1976年制订了《政府阳光法案》,1974年制订了《隐私权法》,法国1978年制定《自由获得行政文件法》,加拿大,1983年制订了《获得信息法》,规定老百姓可以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以前是恰恰相反。国外早就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是政务公开是普遍的趋势。

  那么政务公开有没有理论依据?我觉得至少有四个理论依据。

  第一,经济理论依据,只要选择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要求行政行为要公开;第二,民主政治的发展也跟政务公开提供了依据。政务公开是对人民主权地位的确认和保障;第三,法理依据,公民的知情权是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重要标志;第四,公共治理理论依据。我们说到底要建设以公众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政府要围绕老百姓转。所以以公众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老百姓就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第二个观点,中国政务公开面临的挑战。

  我们当前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第一,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大家看到,中国从1992年以后全面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市场经济培养了公民的自强、自立公平竞争的全新意识。平等地获取政府信息、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公民的基本诉求。这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第二,民主政治发展带来的挑战。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还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公民社会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公民社会的崛起。现在网民超过5亿,微博超过3个亿。互联网快速发展使公民及社会崛起。网络民主的兴起及其影响,网络监督的兴起及其影响。网络民主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政务信息公开带来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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