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即将结束。近20天来,这项承载着“大合肥”梦想的重大工程,引来众多市民纷纷建言,成为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的又一样本。
政府“开门立法”、重大决策听取群众意见、重要信息让群众知晓……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加速转型、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现实,我省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公共决策。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公开透明中得到更大保障,行政管理与决策因此更加得民心、顺民意。
行政立法,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在建章立制中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心声,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所思所盼。”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2年起,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均向社会公布,广集民智。2005年起,省政府每年就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公开征求意见,将公众参与延伸到源头环节。
合肥市庐阳区农民姜广元是公民参与“开门立法”的典型代表。6年前,在省政府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活动中,姜广元根据所见所感,提议立法加强对农村青年的职业技术培训。建议得到采纳,姜广元因此受到表彰。随着沟通反馈机制逐步完善,近年来,媒体和公众的参与热情持续升温。如今,从立法项目论证到草案初拟,再到修改完善,政府立法全过程向社会开放。近十年,共有近200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公开征求意见,1万多名群众提出建议,政府立法与群众诉求贴得更近,更加充分地反映了群众心声。
“行政决策只有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才能有效协调不同利益诉求,确保决策结果科学民主、切实可行。”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焦凤君说。六安市政府在淠河综合治理决策过程中,即因问计于民而受到普遍拥护。通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并召集水利、规划建设等方面专家多次论证后,最终确定的淠河治理方案,充分汇集各方意见,老城区1000多户居民搬迁快速完成,治理计划顺利实施。
为增强决策透明度,近年来,省政府先后修改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实行听证。在省政府垂范下,市、县政府决策公开稳步推进。
去年6月,公众参与被列为市、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城市规划、价格调整、土地出让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公开成为常态。六安市在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决策中,20多次召开论证会,收到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淮南市政府“开门”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网民提出的140余条建议被采纳。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召开各类听证会1000多次,吸纳合理意见近万条。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布热点信息,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省政务公开办业务二处处长高勋炳介绍,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省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明显提升。2007年底,我省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拓宽发布渠道,全省共开通网站(专栏)6094个,形成覆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2009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4万条。2010年,这一数字上升为89.5万条,去年增加到117.72万条。
“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车运行费160.5万元,公务出国费12.7万元。”去年底,省国资委率先公布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标志着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迈出坚实一步。围绕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我省重点推进,目前大多数省直单位主动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省经信委、科技厅、农委等省直单位还公布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全省16个市和42个省直部门基本完成行政职权清理、目录编制、流程图绘制,省政府门户网和信息公开网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部门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众知情权在“钱往哪里花”“权力如何行使”等关键处得到落实。
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透明运行赢得公众信任。10年不懈探索,10年不断进步。“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我省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动政务公开,更好地凝聚人民的力量,加快推进兴皖富民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