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设备完善 专人专项负责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条例》实施前,市委市政府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市政府办公厅4月22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信息公开点和受理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点”、“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有关单位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硬软件上进行完善,以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市纠风办组织市行评代表对部分行政机关的网站和信息公开点进行检查,结果表明,各信息公开点执行情况良好。

  市环保局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群众

  行评代表以普通市民身份到市环保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咨询查询《环境质量公报》的流程。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先到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询问,若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以及相关用途的有效证明。行评代表随即来到总工办,一位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立即到档案室查询。几分钟后他回复,可供查询的《环境质量公报》是1996年至2006年的,已全部在网上公布,这位工作人员还打开网页告知行评代表如何查询。

  据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信息公开前进行严格筛分和审查。属于可公开的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或告知获取的渠道。信息查询目前是免费的。

  市教育局

  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

  在市教育局2楼档案室的信息公开受理处,行评代表向工作人员表明想查询一些关于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资料,工作人员仔细查找后发现,这些资料并未在该局网站上公开。她告知这些资料可能是书面材料,还未整理成电子版,请行评代表留下联系方式,她将尽快查找,第二天回复。

  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由于有以前政务公开的基础,《条例》的实施很顺畅。群众可通过该局网站获取信息,也可到档案室查询,该局文印室专门负责将即时信息在网上发布。目前还没有群众前来申请公开信息。

  市国土房产局

  申请及答复流程图一目了然

  市国土房产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设在该局大楼的309室,门口悬挂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牌子,以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申请及答复流程图,让人一目了然。行评代表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可申请公开2000年至2002年的“土地批租政务公开表”。工作人员回答,土地批租政务公开表只有2003年之后的,已全部在该局网站上公开,2003年之前的没有相关档案,因此无法提供。该工作人员还主动提示说,若需要土地批租的一些具体信息,可到土地利用处咨询。

  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来申请公开的仅有一两例,有4例则是通过网上申请的,已经全部答复完毕。还有部分用信件申请公开的,他们以挂号信件方式回复,然后把信封复印件和挂号信函收据存档。

  市民政局

  电子屏信息量大使用方便

  行评代表一走进市民政局一楼便看到一台电子触摸屏,这里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点之一。行评代表现场进行操作,输入“前埔北区”的首字母“QPBQ”,触摸屏上很快显示出前埔北区的电子地图。行评代表又查询了几次,发现操作简单方便。行评代表随后来到4楼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见有人来访,工作人员赶紧起身接待。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在政务公开基础上增派专人整理、审查相关信息,设立受理处接待群众,并将2002年以来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该局网站上公开,受理处也备有文字材料供查询,群众可根据规定复印信息。

  市档案馆

  既可查阅也可申请公开信息

  市档案馆是“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一进该馆大门,就看见一台电子触摸屏,屏幕是市政府网站。

  在电子触摸屏右边便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处。行评代表走了进去,四名工作人员都在岗,台面上放着两个桌牌,一是“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一是“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评代表申请查询2001年的《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人员说,《市政府工作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无须申请。工作人员立刻在电脑上操作,然后告知,该档案尚未送到该馆,建议到市人大查询,或由档案馆提供2001年的《厦门日报》供查。

  市图书馆

  纸质资料还有待补充完整

  图书馆也是“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之一,在馆内,行评代表没有发现指示牌,经询问得知查阅点在一楼阅览室的社科区。随后,行评代表来到社科区,仍未发现指示牌,再次询问工作人员才被告知,旁边的电脑区域便是,但须出示借阅证或社保卡登记才能查阅。行评代表出示借阅证并登记后,方被允许使用该区域的电脑,打开电脑页面,系统链接了市政府网站。此外在二楼还有一个“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全是一些纸质资料,但资料偏少,书架大部分还是空置的。

  随后,行评代表找到了负责该项工作的张副馆长,向其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应当在图书馆入门处设立较为醒目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指示牌,引导市民;二是,市民必须提供社保卡或借阅证才能使用电脑查阅,有些不便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区的纸质资料还偏少,应尽快补充完整。

  张副馆长接受了行评代表的建议,表示将很快制作指示牌,对于要使用电脑的市民,只需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登记即可。

  人物专访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专访市监察局副局长郑智敏

  保障政府信息真正地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有哪些方面?昨日,“监督在线”记者专访了市监察局副局长郑智敏。

  郑副局长首先阐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这是对政府的一种监督和制约,既是政府本身的建设需要,也是防腐倡廉的需要。监督的前提是知情,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市民才能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事实上,在《条例》正式实施的前一年,市监察局就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做了一系列前期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郑副局长介绍说,这些工作主要为三:一是,确定责任处室、责任人,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申请公开,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制度,这其中有两个重要内容,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督促建立合法的收费制度,除了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之外,公开政府信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更不能把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以有偿服务的方式提供,再变相收取公开费用,成本费如何收取,也要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的标准执行。

  《条例》已正式实施,郑副局长透露,以上三方面的落实情况将是今后监督检查的重点,即政府信息是否依法、依申请公开,并及时更新;是否建立和执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如果发现违规违法现象,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

  郑副局长还透露说,各级政府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各政府部门要把公开情况写成报告,上报给市政府办公厅和监察部门,并让社会及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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