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有代表认为,这意味着我国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的法律草案有望在今年出台并征求社会意见。
“打个比方,媒体这艘大船已经驶入了微博的大海,但是如果还用管理江河的办法来管理媒体无疑是刻舟求剑。”谈到网络管理时,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说。
法律法规必须适应新形势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台联副会长叶露昆在提案中表示,国务院于2000年9月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变迁,某些制度设计或部分条款的规定已无法适应当前互联网飞速发展、壮大的现状,变得不合时宜,其中的部分规定在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形势下无法具体运作,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亟须上升为法律。
“在限制中才显出能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谈到网络管理时,聂震宁引用了歌德一句名言,他认为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微博等以新技术为主体的传播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政府部门将其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手段,企业把它作为一种宣传工具,具有表达欲望的公民把这里作为自媒体,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主席刘雅琴认为,虽然我国已经先后颁布实施了一些管理办法和规定,但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网络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其打击网络犯罪、维护互联网安全的法律效能。
网络改变媒体舆论生态
网络已经不再是一个新事物,但是诸如微博等新的网络传播方式却向传统媒体提出极大的挑战。分析当前媒体状态,全国政协委员、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认为,互联网的崛起,特别是微博这样的新闻传播方式的“滋生”,极大地改变了舆论的生态环境。
之所以用了“滋生”这个字眼,刘长乐笑称自己也很忌惮微博这样一个颠覆性的传播方式。他认为,全媒体化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带来了新挑战,“传统媒体有涅槃的问题,新媒体有扩大资源的实际问题”。对于凤凰卫视来说,刘长乐认为全媒体化是出路,不仅产品形态需要互动,从观念到结构以及体制上都要进行互动。
全国政协委员、求是杂志社社长李宝善表示,当今社会媒体格局、舆论格局的变化非常深刻,网络媒体的崛起对于整个媒体生态、舆论生态造成大的冲击。他认为,当前我国对网络采取既利用又管理的方式,建设比较早,动作比较快,效果也比较好,但是网络舆论存在不理智的倾向。因此,要高度重视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理,传统媒体也要改进报道方式,地方政府要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应对舆论危机的能力、重视网络舆论。
加强互联网舆情管理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目前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约2/3来源于互联网爆料,1/3来源于传统媒体的报道,即使是传统媒体首发的新闻,也离不开互联网的推波助澜。全国政协委员江绍高等人认为,对于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格外重要,因此建议对网络舆情监测行业采取准入制,对舆情检测行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证书制度,成立舆情监测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舆情监测软件的技术管理,与此同时,在教育与舆情科研机构加强舆情学科建设,开设必修课或选修课。
全国政协委员贺捷生认为,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和普及,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利用互联网公布公民隐私、不文明甚至诽谤的言论也时有发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中,利用网络诽谤的犯罪行为最为突出。但由于法律对于网络诽谤这种新型犯罪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因而,网络诽谤案件在办理中经常面临“不作为”和“乱作为”指责。
在加速立法的同时,贺捷生还建议大力倡导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不断净化网络环境,使互联网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促进社会文明,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