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陕西43个省级部门将公开预算,单列“三公”收支。在今天的省级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部署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对省级部门的公费收支预算做出明确要求。年底突击花钱、采购随意性较大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审查监督。
单列“三公”收支43个省级部门公开预算
2012年,陕西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扩大至43个单位,其中省政府组成部门除省安全厅、省外事办外,全部实行部门预算公开。在预算公开内容上,省财政厅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财政拨款的预算科目细化到“项”级,同时,增加公开单位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按照计划,我省将在两年内公开所有省级部门预算。
去年我省开始省级部门预算试点工作,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收支预算总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等内容。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单列出了专门的“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表。
广泛听取民意压缩控制“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非常复杂、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稍有纰漏,将给政府造成负面影响。”省财政厅副厅长韩中林认为,只有主动引导舆论,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解释疑惑,才能为顺利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省财政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公开和披露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从由原先的摘要公布到现在的全面公布,同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也纳入公开范围;此外,还定期发布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分析说明。在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方面,强化公务车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
按季报送预算10个部门预算全程监督
延续去年对10部门的全程监督,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对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文物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10个省级部门预算进行全程监督。
按照《工作方案》,纳入全程监督的10个部门须按审查监督重点在每季度后的20日内(即2012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2013年3月15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时报送全年预算编制、季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分析,并按季度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告本部门重大项目进展和资金落实情况。
《工作方案》规定,“预算收支(包括本级及二、三级单位预算)预测依据是否科学、可靠,对可能造成当年预算收支增减的各种因素是否予以充分地考虑”是今年部门预算全程监督的重点之一。
省环保厅建议PM2.5监测应纳入预算范围
随着PM2.5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省环保厅在空气质量监测预算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省环保厅副厅长熊良虎表示,“由于对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目前空气质量监测的中PM10指标已经不能满足百姓的知情权,因此PM2.5监测工作已经开始上马,但是这部分经费却未被纳入预算范围”。他建议,能否以预留一部分款项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谭策吾建议,对于预算年度均衡性不高,年底支出任务较重,专项资金沉淀较多;采购预算编制不细、不实,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共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还有些偏高的问题,省人大将在适当时候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