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搜到网上举报帖就会用技术手段查实,查处肇庆端州公款旅游事件便是网上获线索

  昨日(12月22日)上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向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和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诽谤典型案件的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曾庆荣表示,纪检部门很重视网络举报,会自动搜索网络举报内容,并利用技术手段予以查实,如此前查处的肇庆端州公款旅游事件,便是从网络曝光中获得的线索。据悉,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还将开通手机短信举报平台。

  实名举报要“件件有着落”

  曾庆荣介绍,从总体来看,当前仍然存在举报人对署实名举报顾虑重重,实名举报率偏低;署实名举报核实难、反馈难;甚至有的实名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等问题,今后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实名举报率和举报线索的真实性等。

  按照广东对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从去年来,省、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19名举报有功人员发放了奖金,金额最高的1.5万元。民众实名举报动辄被打击报复,对于相对较少的奖金数量,曾庆荣坦言“举报人多是因为痛恨腐败现象而举报,而不是为了奖金。”但其称,下一步纪委会继续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力度。

  据介绍,要确保实名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要或疑难复杂实名举报件由领导包案办理。对不认真办理实名举报或者查处诬告陷害、诽谤、打击报复案件不力,造成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陈亚春并非因网络举报落马

  曾庆荣昨日向记者透露,纪检部门非常重视网络举报内容,但网络举报内容海量,需要技术手段甄别。以此前被立案调查的茂名市原副市长陈亚春来说,当时有人对其进行网络举报,随后陈亚春被纪检部门调查,但其实纪检部门查案的线索并非来自网络举报,而是另有他人举报。

  但其也提出,纪检部门有专门的网站供民众举报,在互联网上广发散播并非好的方式,建议大家尽量到专门的系统来实名举报。

  典型案例

  佛山:高明原副区长诬告区委书记

  2007年,佛山市高明区原常务副区长梁瑞强因工作分工、人事调整等原因与区委书记马亮照产生矛盾。2009年3月,梁瑞强指使高明区个体商人梁某收集有关马亮照的负面消息和情况,由高明区教育局办公室干部林某根据上述内容,写出多封诬告陷害马亮照的举报信寄往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并在互联网发布了有关内容,引起网民广泛关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后经佛山市纪委核查,梁瑞强反映问题失实。今年1月,禅城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受贿罪判处梁瑞强有期徒刑四年。11月,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梁瑞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陆丰:局长报复股长被撤公职

  1998年11月,陆丰市劳动局人秘监察股股长卢某举报局长庄某多报建筑材料款,挥霍贪污公款、私设小金库和变卖国有资产等问题,并将局里“内部账”取走等。后在庄某的干预下,卢某遭到市公安局传唤、入室搜查及进行监控,直到陆丰市纪委调查组介入后,公安局才撤销对卢某的布控。

  2002年1月18日,经市纪委协调,卢某返回市劳动局上班。在办理上班手续时遇到庄某,双方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致卢某受轻伤。同年10月,汕尾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庄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茂名:高州村支书打伤举报人

  2010年2月,茂名高州市潭头镇六同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兴因村民举报,被高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高州市人民法院认定何某兴贪污洛湛铁路集体土地征地款2万元,犯有贪污罪,因在案件侦查期间退清款项,免予刑事处罚。2010年7月9日晚,何某兴对反映其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人张某进行殴打,致其受伤。2011年8月,高州市纪委给予何某兴党内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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