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莞人可享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要严格公示听证……这是记者从昨日正式下发的《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好消息。《意见》包括五大部分、23条具体内容,从不同方面保障了群众的权益。

  明年起新莞人可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意见》指出,从2012年起,逐步将新莞人群体纳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的范围。以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劳动权益等为重点,大力改善新莞人基本民生问题。

  同时,我市还将深入实施积分制入户政策,保障入户新莞人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尽快建立积分制新莞人公共服务体系,将积分入户入学、困难救助、就业引导等公共服务纳入其中,保障新莞人逐步享受市民待遇。

  构建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网

  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是重要的一环。《意见》特别提出,要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理集体资产、侵占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等案件。严肃查处欠薪扣薪、超时加班、使用童工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构建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网。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也作为单独的一条写进了《意见》。《意见》强调,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办好网络问政、阳光热线、政务论坛等政民互动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阳光政务。支持各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开辟各类维权专题专栏,定期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民生问题。

  出台重要改革方案要考虑群众承受力

  为了群众工作的有效性,《意见》规定,要完善包括干部联系基层、社区民警定期走访联系群众、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等联系制度,以及体现民意的科学决策机制,积极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都要严格公示、听证、咨询和信访评估,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出台重要改革方案,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杜绝政策措施的漏洞和缺陷。通过完善重大事项公开听证制度,创新开展“网络听证”,广泛推行专家论证制度等方式听取社情民意,增强决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做到“三个务必”

  完善社会矛盾排查网络和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进行严格分类,并建立台账,把化解责任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和个人,限期予以解决。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快速、妥善和高效处置,要做到“三个务必”:一是主要领导务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二是现场处置警力务必第一时间到位,三是处置措施务必第一时间到位。

  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着力打造“两个信访大厅”,在传统意义的“人民来访接待大厅”基础上建设好“网上信访大厅”。建成程序化、制度化的网上信访机制,利用开通手机信访、视频信访等现代通讯方式保持信访工作的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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