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执政理念陈旧、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官员道德滑坡、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导致了政府官员腐败行为屡禁不止、政府信息公开不足、政府危机处理能力不强等政府信任缺失问题。网络的普及,引发了政府公信力问题,加剧了政府公信力的弱化。因此,政府应以网络时代为背景,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借助网络平台,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进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政府公信力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腐败是一个社会历史现象,屡禁不止,根深蒂固。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社会管理的混乱,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虽然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但是腐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最近几年,网络媒体经常报道政府官员滥用私权、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腐败行为,比如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腐败案、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韩峰“香艳日记门”案、牵涉到上千问题官员的黄光裕案,等等。这些贪污腐败的案件在网络媒体公开披露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抗议,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度不够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的有力保障,是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础。社会公众只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去了解政府的政策动态、行政行为、政府绩效等,才能对政府公信度做出客观的评价。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对自身有利或没有影响的信息才予以公布,而对于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则故意遮掩,隐瞒不报,或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之后才向社会公众公布。这种政务信息公开不足或伪公开的现象,导致社会公众的普遍质疑和不满,因而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比如,2009年初热炒网络的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2010年9月湖南凤凰少女坠楼案[1]等,由于当地政府对事件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够真实客观,使公众对事件妄自猜测。公众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表示质疑,这不仅引发了强烈的舆论漩涡,也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用。

  (三)政府危机处理能力不足

  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公共危机事件随之频发,事件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公共危机意识不强,应急能力弱,当生活中小范围事件突发时,没有及时、主动查清事实真相,尽快披露与事件相关的准确信息,而是消极对待,回避事实,拖延处理,等到事态扩大化之后才迫于上级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介入。这样不仅不能平息网络舆论,反而使当事人和网民对事件真相妄加猜测,致使谣言漫天飞,加速了事件的蔓延和恶化。

  例如,2009年5月7日的“杭州飙车案”、“内蒙古赤峰饮用水污染”[2]等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应对迟缓,信息披露滞后,直至事态恶化到无法隐瞒的时候,才被迫对社会公众公开事件真相,最终造成严重恶果。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处理时表现出的能力不足,不仅使其受到舆论的尖锐批评,也严重削弱了其公信力。

  二、政府公信力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官本位思想严重

  中国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封建思想的束缚,加之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权力监督机制不到位等,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官本位思想严重,官僚主义盛行,进而导致政府行政行为随意性大、执行力不强等后果,甚至出现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过于宏观、抽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不够明细,操作性不强,这也导致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机可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由于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缺乏效力,对违法乱纪官员的处罚不力,官员行为柔性大,致使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不够,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权力腐败的现象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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