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着力从权力职责清晰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公开透明化、权力监督立体化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一、权力职责“清晰化”

  按照“依规定责、依责确权”的原则,从党章、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入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把区委权力分为全局工作、经济发展、宣传思想、统战工作、社会稳定、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等八大类,初步厘清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职权29项,区委常委职权85项,区委各党务机关、部门职权51项。在此基础上,制定《中共同安区委权力公开目录》,对每一项职权的实施依据、职权主体、承办部门作了详细说明,从权力结构上初步解决了超越职权、职权交叉、党政不分和权责不清等问题。

  二、权力运行“规范化”

  按照“依法依规、规范透明”的原则,绘制区委及各党务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41幅,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遵循集体决策流程图,做到决策前充分调研论证、决策时民主讨论决定、决策后强化监督考核,初步形成了符合权力运行规律、流程清晰简明、公开环节明确、风险防控有力的职权运行程序。同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对未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探索建立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制度体系。目前,已制定关于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办法等配套制度,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权力公开“透明化”

  一是搭建公开平台。利用党务公开栏、板报、会议通报、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电视专栏节目等形式,对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宣传,全面公开区委及其成员的职权目录、流程图、区委工作动态和重要党务信息,实现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从结果公开到决策、实施过程全面公开,从追求公开数量到注重公开质量的转变,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建立党员群众依申请公开、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使党委、政府的工作更加合民意、顺民心,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带来的实惠。

  三是拓展公开范围。将区委常委会、区党代表大会等群众关注的内容,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将公开范围延伸至党的工作部门,要求全区各级党的机关、部门设立公开专栏,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突出公开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人事变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四、权力监督“立体化”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每年开展区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党内监督常态化。

  二是强化专项监督。在行政审批方面,构建网上审批平台,启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监控;在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方面,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区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阳光操作;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建立征地拆迁补偿三方现场见证、四级审核确认机制;在财务管理和公开方面,对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农村村组实现资金运行监控“四位一体”的全覆盖。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区委书记网上信箱,指派专人对信箱反映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区委主要领导,将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实现党员群众与区委领导的良性沟通。同时,拓宽监督评议渠道,从企业、农村、社区、学校、新闻媒体从业者、退休干部代表中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参与对全区各项工作的监督,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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