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交易过程与组织机构代码的作用
1、电子商务的基本内容
所谓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以及其其他各类社会主体通过信息网络所开展的经济活动。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从交易信息化程度来看,WTO将在线交易分为三类[1]:从选择、购买到送货完全通过互联网完成的交易;不论交易的是商品还是服务,选择和购买通过网络进行但按照传统方式完成交付的交易;涉及电信传输功能的交易,包括提供互联网服务。从参与对象来看,电子商务具体分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交易(B2B)、企业与居民之间的电子交易(B2C)、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交易(B2G)、居民与居民之间的电子交易(C2C)等四大类。从开展电子交易的企业类型来看[2],包括:企业网站、在线商店、在线商城、在线交易中心等[3]。
因此,人们在讨论不同问题时,使用不同的划分标准。例如,如果分析交易规模,人们就应用交易对象角度分析电子商务的具体发展情况,发现B2B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内容,其规模通常占据国外主要国家电子交易的70%左右;而如果分析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则从交易的信息化程度出发相对容易分析具体问题。所以,本文在分析时,综合运用电子商务的不同分析角度[4]。
2、组织机构代码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的作用
组织机构代码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密切相关,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就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交易(B2B)来看,以下环节都与组织机构代码的作用有关:
(1)企业(网站)设立
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企业网站、在线商店、在线商城、在线交易中心和网络公司等[5]。这些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之前,必须取得法人资格并相应地获得组织机构代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电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经营性网站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要开展电子商务必须首先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具体的技术实施来看,经营性网站域名必须与其建设和管理者建立紧密的对性关系。
域名(domain names)是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是作为互联网联机通讯的技术参数而出现的。技术性曾经是域名的唯一属性。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在其技术属性之外,又具有了另一重属性,即标识性。域名被视为人们选择用来在国际互联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因此如何防止中文域名被恶意抢注一直是国内IT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建立起标准的、能够保护用户利益的中文域名及网络实名规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互联网在国内的健康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从法律角度来讲,域名的这种标识性毫无疑问必须与组织机构代码建立对应关系,从而为建立网络与虚拟世界管理规则的统一提供制度基础。
(2)电子商务交易过程
与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交易增加了不少必须依靠信息网络环境的程序,使得整个交易过程更为复杂(如图1所示)。

图1:电子商务的主要流程
在上图所示的诸多过程中,许多环节都是可以且应该应用组织机构代码的。具体来看,这些应用环节及其内容包括:
产品信息服务阶段。电子商务企业在介绍和说明网站所展示的产品和服务时,应该将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制造和提供方的基本信息与有关该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信息一并标示,并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其法定名称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除了可以向网上购物者确认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外,还为电子交易的后续各环节提供完整信息。这些信息与标的质量密切相关,是构成交易的一项重要内容。
合同协议阶段。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电子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存在明显不同,电子合同能够借助于一定的技术条件,实时地链接并展示合同各方以及作为合同标的的交易商品和服务的属性标识。由于很多的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确其制造商和提供商,因此电子合同也必须同时提供其组织机构代码并通过代码的索引功能链接该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的基础信息。
合同实施阶段。完整的电子商务本身是一条涉及诸多产业的价值链条,除了电子交易双方之外,还涉及很多其他的市场主体和市场领域,而这些市场主体和领域其实都应该可以通过结合组织机构代码提高交易安全性与管理效益。首先是电子签名与CA认证。电子签名取代传统的手写签名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电子商务安全、顺利发展的基础。组织机构代码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纳入电子签名与CA认证的整个应用过程中。从技术上来看,组织机构代码完全可以作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序列号的一部分,从而为CA认证提供又一套安全屏障。从实施结果来看,组织机构代码对CA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中央数据库,可以在线实时地验证电子签名使用者身份的真实有效性;二是通过中央数据库,可以在线验实时地证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真实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