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已经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中央也为此专门发布了有关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文件,但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仍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人们往往将这种局面归咎于部门利益。其实,造成这种局面还与我们对信息网络下信息资源处理上的两大挑战缺乏深刻的认识密切相关:一是数字资源正在成为信息资源的主流,而这些数字资源从产生、存档、管理到使用都远远不同于传统的纸介质文献;二是网络和数字化技术使信息的形成与积聚既快又便捷,由此而来的海量信息要求有能与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环境相适应的方便、快捷、有效的数据发现和获取方法。从目前来看,模块化和元数据是能够集中反映当前信息化和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的两个重要特征。
一、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趋势
(一)“模块化”
1、“模块化”概念的由来
虽然现在“模块化”这个概念正在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但是这个概念本身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1]。早在1930年,德国基于自身的机床制造业优势,提出了“模块化构造”的设计方法。由于用这种方法设计制造的机床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因而模块化构造方法在世界得到迅速推广。1977年,日本通产省为丰富柔性制造理论,明确地引进并详细阐述了模块化构造的概念:按不同功能制造模块,其独立性很强,模块化的功能单元可独立运转,整个控制系统是由上述模块组成的多级系统[2]。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Simon)以模块化来研究组织与复杂系统管理问题,指出[3],科层(Hierarchy)结构是有关复杂系统的组织原则,它由相互联系的子系统构成,而子系统又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及子系统。由于科层组织内这一系统方面的特征,使科层内进行模块化运作成为可能。西蒙以钟表业为例,提出了模块的可分解性(Decomposability),阐明了模块化对于复杂系统管理的重要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在研究和分析汽车与IT产业发展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模块化”的概念。1992年,美国学者派恩在《大规模定制:企业竞争理论的新前沿》一书中提出[4]:实现大规模定制(MassCustomization)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能配置成多样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模块化构件。”1997年,Baldwin和Clark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有关模块化的经典论文——《模块化时代的管理》,使模块化理论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5]。Baldwin和Clark通过对硅谷高科技风险企业模块化集群的分析,得出了新经济就是模块化时代的结论。2003年,青木昌彦在《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一书中从概念和理论结构上做了进一步的努力,力图使模块化成为解释IT等产业集群的经济绩效的基本工具。
2、模块化的基本内涵
按照日本著名学者青木昌彦的定义[6],所谓模块是指可组成系统的、具有某种确定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可以通过标准的界面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模块化理论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结为“模块化123”[7],即一个可模块化的系统是在两套规则作用下,通过三个核心要素而形成。一个可模块化的系统是指系统本身是可拆分的,否则无法进行模块化设计。两套规则:一是明确规定的规则,又称为“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是界定模块之间关系的规则;二是隐形的设计规则,也叫“看不见的设计规则”,是一种仅限于一个模块之内而对其他模块的设计没有影响的规则,允许和鼓励模块设计人员在遵循第一类设计规则的前提下自由发挥对模块内的设计。三个核心要素:一是结构,确定哪些模块是系统的构成要素,它们是怎样发挥作用的;二是界面,详细规定模块如何相互作用,模块之间的相互位置如何安排、联系,如何交换信息;三是标准,检验模块是否符合设计规则,衡量模块的性能。三个核心要素构成了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主要内容。
其实,模块化的趋势不仅体现在汽车、IT等复杂体系的生产制造领域,而且体现在很多服务领域,特别是过程较容易分解的金融业[8]。金融业的一个业务如证券组合管理包括了资产选择、交易执行、产权转让、全权委托服务等内容。每个部分都可以很简单的分开,交给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连贯操作,从而金融业者就不必对金融服务的全部过程负责。金融市场构建模块类衍生产品是最为典型的模块金融创新产品,通过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具有良好构造能力的金融产品进行分解重组,可以产生种类繁多的创新组合,满足不同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的不同偏好。同样,银行贷款也是一种将大额大风险的贷款项目分为不同金融机构共同承贷、共担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而金融控股公司则是一种模块化的金融组织创新成果。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进入不同的金融行业,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构成集团公司内部不同的模块,而每个子公司内部也有不同业务、区域功能模块组成,母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子公司的组成模块实现全能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