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市人大代表孙春明登录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查看市长公开信箱系统部门区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情况时,发现潼南县政府在办理老百姓来信时存在答非所问和敷衍了事的现象。如市民询问关于集资修路的事,却回复成什么购买信托产品如何如何,回答关于拖欠工程款的事宜时,潼南县政府的办理结果只有一句话“当地政府应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一句“应按协议”至少还算表了个态,但“购买信托产品”的答非所问就不知所云了。敷衍乎?心不在焉乎?政府信箱怎么会变脸成了“灌水论坛”?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的今天,看到潼南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生的这些事儿,实在让人有些找不着北。

  国家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应该已预先估计了该条例实施之难,所以其酝酿过程就花了8年时间,于去年4月公布后,又给了一年缓冲期,将正式实施的时间定在今年5月1日。如今看来,这一年的缓冲期对某些官员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他们既没有在心理上做好准备,也没有在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上采取什么实实在在的举动,更没有为迎接这一条例的实施在政务流程与人手配备上作出相应的调整。各级政府信箱本应是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一个主渠道,是公仆向主人“汇报工作”的正式路径,由于信箱主人没太把这个渠道当回事,在无意之中,它居然蜕变成了敷衍公众的摆设,等于继续让公众知情权处于丧失的地位,有意无意地制造了公众与政府之间信息沟通的隔阂。

  也许,政府信箱工作值班人员一时“神经短路”的答非所问,还不至于产生什么可怕后果;其偶尔毁一下信箱所代表的“政府形象”也不太要紧;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人民公仆根本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的意义,没有把搭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看作是民主建设的基石之一。人民公仆不屑于随时答复国家主人的疑问、经常对公众的询问保持一种恍惚走神的状态,期待着这样一支部队、以这样的精神面貌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完成“主人”委托的重任,岂不误了大事?所以,我们对于潼南县政府信箱“不知所云”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仅仅将其当作是一个偶然发生的工作失误,而应该以此视为契机,强化完善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制衡机制。笔者建议:能否学学古代老祖宗的办法———来一个“物勒工名”?从秦朝起,凡朝廷使用器物的制造者,都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检验产品质量。今天,我们如果将政府“某部某委转某某阅办”的过程在网上亮出来,也可以方便老百姓监督;下一步,我们还可以考虑把参与制定执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的官员姓名统统记录在案,向全社会张榜公布,看看谁还敢忽悠百姓!据报载,5月10日,《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生效仅十天,湖南汝城就有5名职工状告县政府信息不公开,说明了许多民众比政府官员更懂得这一条例的意义,早已期待着让它为自己的权力撑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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