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从理念化为现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之所以能逐渐成为不可遏抑的时代潮流,既源于从中央到地方的不懈推进,也因为时代需求的强力推动。

  信息化时代,互联网迅猛发展、新媒体异军突起,民主政治发展、权利意识觉醒,整个社会越来越开放。方此之际,对权力来说,只有实现阳光运行才能适应社会生态的深刻变化;对公众来说,知情诉求、参与诉求、监督诉求都比以往更为强烈,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水涨船高。据初步统计,关于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仅从7月1日至8月15日,传统媒体的报道就有2034篇,

  微博及时通报案件显公安局人性化执法意识

  昨天下午,济南市山大南路与闵子骞路路口西侧发生一起涉警事件,山东省女子监狱女民警林某身着警服因修车与修车夫妇发生纠纷,随即叫来丈夫动手打人,事件导致数百名群众聚集围观。接警后,济南警方迅速出警,两名违法人员已连夜执行拘留。(详见大众网8月17日、8月18日相关报道)

  对一个先有司法机关人员参与打人,后由500多名群众聚集围观并造成交通拥堵的治安事件,济南市公安局从接警到处理只用了不到12个小时的时间,可谓行动迅速;而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过程平稳安全,对打人者处罚果断,可谓应对妥善;但与这些相比,最让我们感觉不同的是,济南市公安局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一直通过在大众网开设的官方微博向网友们及时通报案情进展,从昨夜到今晨的9条滚动微博是一种公开透明的态度,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他们的人性化执法精神。

  一个坚持人性化执法的机构,不仅需让案件处理的结果合法合理合情,而且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要让百姓感到安心。通过微博及时通报案情进展,是济南市公安局尊重公众、服务百姓的体现。纵观整个治安事件,司法机关人员参与打人、500多名市民围观导致交通拥堵,这两个事件要素都会让百姓“坐不住”。如果没有及时搭建起一个连接警民双方的真实信息桥梁,则会有一连串的疑惑会从百姓心中冒出来:是什么引起了500多名市民的义愤?涉警事件究竟有多严重?事件中还有没有其他人受伤?打人者的身份究竟是什么?如果没有真相,这些会让人心感不安全,甚至心中不安分。当时能让百姓安心的,只有公开透明的公布对称信息。

  公开透明的信息,得让百姓知道了才算是有效。这就牵扯到一个发布渠道的选择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如若在自己的官方网站的不起眼位置发布一条公告自然起不到有效传播的作用。在渠道的选择上,济南市公安局选择了百姓最喜欢“玩”的微博。2010年8月12日济南市公安局在大众网注册的实名微博,已经发布了5000多条信息,得到了几万条回复。去年8月通过微博成功解救轻生女网友苏小沫儿的事件已经凸显了微博力量,而这次山大南路治安案件的信息公开渠道同样选择了微博。这样一来能最快最准地在现场发布案情进展情况,二来能与网友互动,及时为大家解疑释惑。从昨夜21点到今晨10点,济南市公安局发布的9条官网微博,加上众多网友回复,一并形成了一个网上“新闻发布会”。这种真诚及时的警民交流,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济南市公安局尊重公众、服务百姓的态度,也是一种网友乐于跟执法机关交流、信任执法机关的态度,这让我们感到心安,感到心暖。

  重在权力制约中央再次发力政务公开

  “在十年前,政务公开是不敢奢望的。”

  7月28日,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现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面对众多中外记者说:“这起事故是否处理得好,就看是否给出了真相。调查结果要及时、准确公布。”

  8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力推政务公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将《意见》的出台视为对近几年来众多公共事件的回应。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意见》的颁布,是对当前各种问题做出有效回应,使政务公开更为全面、准确、到位。”

  早在2005年,中办、国办便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更被视为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未过几年,中央再次专门下文推动政务公开。对此,多次参与过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研讨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这个文件的出台将使我国政务公开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个全面铺开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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