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的党费,哪里去了?党务公开,有木有?昨天召开的东莞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上,传出好消息: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要明确列入公开范围,可采用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全体党员公开。会议还透露,本月起,东莞将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年内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需公开的内容须全部公开”

  会上印发了《关于东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党组织决议及执行情况等八项内容(包括: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必须要列入公开范围。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务公开重要内容。会上还印发指导性文件明确,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列入公开范围。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欧阳贵有说,凡需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部公开,但党务公开也要遵循一定的审批程序。

  选举中违纪违法需即时公开

  会议上还提出了对于各类事项的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和即时公开三类。对于“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应区别情况定期公开;但干部任选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需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工作或临时性工作,应视情况随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即时公开。这里的“即时”,是指公开事项发生后7天内。而在村委一级,换届选举、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均需即时公开。

  “防止出现和解决好‘不想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问题。”东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甄瑞潮会上强调,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应按程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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