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提速更需“保质”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出部署,特别是,对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等要求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要求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调查处理结果等。这些要求表明,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不仅是公众期待和时代大势,也正成为一种政府自觉和行政诉求。

  政务公开的对象是公众,没有高质量的信息公开不可能吸引公众,更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回应社会关切,就必须把握公众的关注点、兴奋点。一般来说,公众想知道某项事务的深度信息,想了解某项决策的出台背景,想获知某个公共事件的真实情况,想关心某个关系公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来龙去脉。除非国家机密,相关部门都应依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予以公开。

  网民声音

  网友"我那么怀念谁":公开“三公”经费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政务公开与制度化反腐的必由之路。走形式、玩数字游戏,或静观其“变”、恶意“爽约”,只会招来更多的质疑和口水,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网友"老根":政务公开,必须使用百姓“通俗易懂”的方式,否则就算不得公开,与不公开无异。

  网友"明天":政务公开要直指群众关切,不得出现“关键”问题不公开、公开的“无关痛痒”或公开形式百姓看不懂等情形。

  网友“郭之纯”:就处理社会问题、管理公共事务而言,任何政府都不是全知和万能的,必须与公众形成良性的互动。而充分的政务公开,正是双方互动的根本前提。

  网友"袁东生":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政务公开,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只有加快政务公开的立法进程,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有效监督、责任追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制度,才能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逐步消除影响政务公开的各种阻碍性因素。

  网友“切实”:政务信息真公开,才能赢得民众真信任。让公众真正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同样也是执政为民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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