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千人万人微博开。”微博火了。不管是话痨、爱玩的人、媒体人、意见领袖,还是政府官员、娱乐明星……几乎各行各业的人都转场到了同一个地方:微博。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9日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发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而且微博的快速发展还可以与其它传统媒体进行对比,数据显示,一种传播媒体普及到5000万人,收音机用了38年,电视用了13年,而微博只用了14个月。
作为信息沟通和传播的宠儿,微博已成为网络问政的利器。自去年6月四川成都市政府首开政府微博后,云南、浙江等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开通了微博。据不完全统计,仅人民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三大微博平台上,目前就已经有具备一定粉丝规模且信息发布频率较高的活跃党政机构微博3500多个、官员微博2000多个。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官员进驻微博,表明“微博问政”在集纳民意、体察民情、发挥民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采用“微博”这种形式对时政发表消息、意见和评论,有四大突破:一是突破了时空界限,各地网友可以在一天24小时的任何时间参与;二是突破了文化差别,无论初中学历还是博士学历,只要有闪光的片言只语,都可参与;第三是突破了参与路径,可以通过手机、电脑桌面、浏览器随时参与;四是突破了传播方式,微博可以产生“核裂变”效应,形成信息的高速大范围传播,可以让每个人都发挥过去只有媒体才能发挥的作用。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与微博即时、广泛、互动的传播优势构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大量政府部门和党政官员,在微博时代面临着如何说话、如何管理、如何宣传的问题。而且当微博得到网民的追捧、一呼百应之际,也对政府的决策、沟通、处置乃至公共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考验。
这方面就连在“中国微博元年”的2010年就已开始在闯荡微博“江湖”的“伍林”侠客伍皓都险些难以应对。伍皓,曾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任红河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因为在微博上敢吃螃蟹,他被媒体形容为“集试水者和先驱者于一身,合媒体记者和政府官员于一体”。他的微博开通一个月就拥有近6万名粉丝,但随后,就遭遇了网友的大量围观、媒体追访,在非议与骂声中,他当时所编织的“围脖”仅生存了1个月零10天。而他现在的微博,也是在摸爬滚打后才重新开张的。
与伍皓当初触手不及相类似的是,一些官方微博在开张大吉后就难得更新,或者干脆成了“空壳”微博,例如被网友曝光的“南京市体育局”微博,除了开博一句话,至今再无博文发布,粉丝们失望之余纷纷炮轰其“不干实事”。此外,还有一些政府官员因为不懂微博还闹出了大笑话,前不久江苏常州溧阳卫生局局长错把微博当作QQ和MSN之类的即时通讯软件,在网上与情人玩暧昧,闹出了在网上现场直播自己调情和开房的笑话就是一例。
这些事件都说明,在“无微不至”的新媒体时代,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已经从纸上的权利走进公民的现实生活中,公开透明也应当成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共识。因此,即便政府部门想回避网络民意的监督也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如果政府部门和有关官员也打算玩一玩微博,想在民意沟通和信息公开方面有所创新,那就更需要先摸清一下微博等新传媒的“江湖规矩”。否则,在网上“不会说话”,或者在热点事件出现后失语缺位,就会遭受大量的“板砖”质疑,而且会造成党和政府的形象大量折损。
这方面已经有非常深刻的例子。“华南虎”、“躲猫猫”、“钓鱼执法”、“宜黄强拆”,“替谁说话”等等,这些借助媒介迅速蹿红的符号提醒我们:今天政府在治理的方式和理念方面,已经处处面临着媒介的挑战。因此,如何运用好媒介,及时补充和更新政府部门的新闻素质观念已是非常迫切的。
据报道,为了适应微博时代对执政者提出的新的要求与挑战,微博等新媒体已经被列入中央党校的培训课程。而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微博已经成了各级官员的“必修课”。7月31日的《人民法院报》也以《浙江103个法院院长上“新闻素质”课》为题报道了浙江法院系统在提高新闻执政能力、回应群众关切方面的努力。
笔者以为,这是一个主动的、可喜的变化。因为面对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转变,无论是解说政策、疏导情绪,还是沟通思想、促成共识,都需要政府来主动引导媒体设置议题,求同存异、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中央领导强调媒体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手段。
认识到媒体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手段,这对于我们做好法院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引发的矛盾增多,并大量进入司法程序。有些当事人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但法治意识、义务意识淡薄,一旦其要求得不到满足,往往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怨恨情绪,有的甚至铤而走险,公然暴力抗法。这些事件一旦被传播或歪曲,就像恶性病毒一样将产生极大的发酵、传染作用,引起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强化新闻执政理念,把握时机先声夺人,充分运用媒体提高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
所以新形势下,法院如何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何主动设置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在热点问题上不迟钝,做到既能够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需求,又能够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法院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就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在这种意义上,笔者以为浙江法院系统的培训,为新媒体时代法院补好“新闻素质”课带了个好头。我们相信,舆情不是敌情,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一时难堪,但对于我们准确全面地体察民情,保持头脑清醒,将大有益处。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也是利莫大焉。
因此,当我们意识到媒体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蕴含的巨大力量时,主动积极地补好“新闻素质”课,学会熟悉、关注、引导和驾驭各类媒体,应当说是当前每个法院的必修课。而且从另一个层面讲,媒体作为党政和司法部门与民众沟通的渠道,相关部门如果能够从中真正地广开言路、择善而从,对各种诉求做到常态化的及时处理,也许就可以让群众“多上网,少上访,不上路”了。而这本身也是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一种工作体现。

